张震远案|涉向证监会隐暪商交所状况 张震远串谋诈骗及欺诈罪成
被指为头号“梁粉”的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涉嫌任商交所主席期间,与财务总监蔡达英串谋向证监会隐瞒商交所的财务情况,以避免遭撤回商交所的自动化交易服务认可。张否认指控,案件今(17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法官裁定张震远串谋诈骗及欺诈罪成,案件押后至本月23日判刑,期间张及早前已认罪的蔡须还柙。
被控串谋诈骗及欺诈罪
被告张震远(61岁),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欺诈罪。串谋诈骗罪指他于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间,与蔡达英串谋向证监会隐瞒商交所财务状况,令证监会没有撤回给予商交所的自动化交易服务认可。
欺诈罪则指张于2013年4月12至17日,意图诈骗诱使佳富达财务交出3000万元款项,令佳富达财务蒙受不利或可能会蒙受不利。
获取许可后即出现财务困难
控方案情指, 商交所于2008年成立,张为公司主席,蔡则为财务总监。商交所于2011年4月获自动化交易服务的认可,惟翌月已出现财务困难,至2012年3月,证监会准商交所的现金下调至不少于5个月的营运开支,后来再下调至2个月,惟商交所仍未能达标。
公司户口曾只得70万
已认罪并转作控方证人的蔡达英供称,商交所获发许可后,每月需向证监会交财务报告,他指公司每月需约1千万元的营运资金,但公司曾未录得1千万元的收入,户口更曾只得70万元。
此外,2012年5月至翌年1月期间,共有7张金额介乎700万至3500万元的支票存入商交所,其中6张由同一间公司开出,但全部弹票,他指张称该些为朋友的借款,他曾问要否汇报证监会,张称不用通知。
张曾表示获2亿美元注资
2013年4月,证监会向张表示会考虑撤回其认可。张同月18日出席会议时称会有一项2亿美元注资,要求将限期延至月尾以筹集资金。商交所后来提交的一张2.5亿元支票副本,但该支票未能兑现,张后称该投资者会以电汇方式先付3000万美金。证监会觉文件有异,最后撤回其认可。
张称信内地商人真心投资
张震远自辩时承认商交所有财困问题,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一名叫戴麟懿的内地商人,戴答应投资2亿美元到商交所,又表示会分批注资,他当时相信戴是真正投资者,并有将情况告知证监会,惟所收支票却全部弹票。
官信张有指示蔡整理报告
法官在裁决时指,张自辩时虽力陈他不太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惟证据却显示张一直积极参与公司的运作,包括负责公司户口的签名,并签批大部份的交易,故认为张应该很理解,每周五须向证监会提交报告须显示公司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惟当时商交所的情况,张若要达致这目标,常要四出借钱,并开始要粉饰账目。
2012年底至2013年4月期间,证监会已不能再松容,张指戴愿意注资2亿美元的事,成了张的最后希望,惟证监会却发现文件有异,从而揭发案件。
法官有关戴的资金安排,除了要另开户口先取部份资金,并要准备银行文件以作证明,该些文件每张2万5千美元。法官直言,为何一些可简单从网上银行可打印出来的文件,却要数万美元一张。法官称控方未有指控张与假文件有关,张亦称现看似他亦是骗案的受害人。但认为张向证监会讹称他们有足够资金,却有机会误导证监会。法官并相信张有指示蔡去整理令证监会满意的报告,故裁定张罪成。
案件编号:DCCC7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