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案】指官曾提同案被告会否受干扰 张开审前要求换法官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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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被指在任职商交所主席时涉嫌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案件原定于下月初在区域法院开审,惟张今(19日)却向法庭申请要求曾处理同案另一被告蔡达英的法官陈广池避席,因为陈官在处理蔡案时,曾问过蔡会否协助警方,又提过张以前是有影响力人士等,陈官听罢理由称会于下周一作决定。
两名被告:张震远与蔡达英,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张另被控一项诈骗罪,曾在商交所任财务总监的蔡,早前在陈广池法官席前认罪,并透露会转作控方证人,而张的审讯,则定于下月2日开审。
指官曾关注同案被告会否受干扰
代表张的资深大律师郭栋明称,上次蔡在陈官席前认罪后,陈官曾主动询问蔡会否协助警方,转为控方证人,又提出张在社会上曾经是有影响力的人,关注蔡会否受到干扰,及对其安全表示关注,当时辩方不认为有关情况会发生,陈官仍然不断提出关注。
辩方称或令人觉法官偏颇
郭认为,陈官考虑蔡及张是否可信证人时,或有机会令旁人认为法庭裁定有偏颇,郭认为公义不止要彰显,其彰显更要人所皆见,故望陈官可以在审讯中避席。
官指建议被告协助警方属标准程序
陈官即连珠发炮地回应,又指法庭没有权力下令蔡转为控方证人,或要求蔡作供等,不解为何辩方认为会出现偏颇,质疑郭是否意指法庭不可建议案中的被告协助控方,又重申法庭建议被告可考虑协助警方,属标准的程序。
郭澄清并非指法庭不能建议被告协助警方,而是关注陈官提出蔡或会受到干扰这点。陈官即重申,他当时并没有把蔡或会受张干扰,及张为有影响力人士这两点连系起来,提醒郭不要将两者连结,最后决定稍后才成决定。
案件编号:DCCC7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