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案】证监指商交所财政未乎要求 张称获注资2亿美元
被指是头号“梁粉”的前行政会议成员张震远,涉嫌在任商交所主席期间,串谋下属向证监会隐瞒商交所资金不稳案续审,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时任执行董事作供指,由于商交所的财政状况未达要求,故考虑撤回其认可。张震远其后提出会获得2.5亿美元注资,证监会遂暂缓撤回认可,以该张筹集资金,及后张提交一张2.5亿元的支票副本,惟该支票却无法兑现。
张曾称获2亿美元投资项目
控方传召去年退休的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时任执行董事雷祺光,其职责包括监察获得自动化交易服务(ATS)认可的公司。商交所于2011年取得认可,雷供称,2013年4月证监会对张表示,由于商交所的财政状况未达要求,故考虑撤回其认可。张按要求于同月18日出席会面,声称会就一项投资项目获得2亿美元注资。证监会最终决定将限期延至月尾,以让商交所筹集资金。
张曾提交一张2.5亿元支票副本
月尾时,商交所向证监会提交一张2.5亿元支票副本。惟该支票其后未能兑现,张声称投资者会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会先付3000万美金。证监会翌月察觉相关文件的签名有异,商交所根本一直未达到财务要求。同月17日,证监会通知张会撤回认可,商交所终在翌日交回认可。
曾通融降低财务要求
雷又指,证监会决定撤回认可前,曾通融把财务要求降低。证监会原先要求商交所的现金不得少于5个月的营运开支,后来即使下调至2个月,商交所仍未达到要求。
撤回认可并非“揿掣”般简单
雷接受辩方盘问时透露,商交所2011年4月获得认可不久后,便向证监会表示财困,难以达到证监会的现金要求。证监会同年8月将现金要求降至3个月的营运开支,半个月后再减为2个月。翌年6月,证监会再次宽容,若商交所没足够现金,仍可获一星期时间筹钱。雷解释,撤回认可并非“揿掣”般简单,且证监亦会给予机会让对方筹集资金。
辩方指出,即使雷留意到商交所声称会于一两日内兑现支票,但实际需要很长时间;且商交所提及的支票未必能够兑现,也只曾发出警告,但从未因此撤回其认可。雷同意。
案件编号:DCCC718A/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