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三院高层年薪230万元 直迫社署副署长 工会批肥上瘦下
社署最新资料显示,备受属下学校校政问题缠身的东华三院,其社会服务科总主任人工亦冠绝社福界,去年度总年薪录得逾275万元,撇除现金津贴及强积金供款计算,年薪亦近230万元,即月入约19万元,直迫社署副署长人工水平。而东华的情况并非孤例,不少社福机构亦有高层年薪动辄逾二百万。社福机构工会批评,机构肥上瘦下,容许高层自肥,打击业界士气及公众信任。
社署于2017/18年度,向165间非政府机构拨款约142亿元。根据整笔过拨款制度规定,非政府机构凡获资助逾1,000万元、或资助额占营运收入至少50%,均需于每年3月尾前,向社署提交最高三层职员薪酬检讨报告,并开放予公众查阅。不过,截至今日止,社署并未全数上载,据悉有机构逾时未交。
翻查目前已列载的机构报告中,近年豁免申报的东华三院,首次需按规定披露高属年薪,社会服务科总主任总年薪录得超过275万元,扣除17.9万元强积金供款,及额外发放的现金津贴27.4万元,净年薪亦高达近230万元,近8成人工开支由整笔拨款、即公帑支付。
据东华三院申报,其职位相等于政府D2首长级官员、即助理处长,惟帐目上可见,其年薪已直逼更高级的社署副署长职级。东华三院年报显示,2017/18年度有关职位由姚子梁任职,现已退休,并由社服主任(安老服务)梁碧琼署任。姚曾于2012年政府组新班底时,竞逐应征劳福局副局长。
除东华三院外,圣公会福利协会及香港耆康老人福利会,亦有管理层年薪近二百万元。其中,圣公会福利协会总干事李正仪总年薪达270.6万元,由公帑支薪近8成,净年薪则录得192.9万元;香港耆康老人福利会行政总监梁绮眉总年薪则为223.1万元,净年薪为186万元,另获发放8.8万元绩效奖金。
此外,时任香港基督教服务处总干事孙励生,亦获233.6万元年薪,净年薪录得167.7万元,另有1.6万元现金津贴。
东华三院发言人回复称,该名总主任已服务超过30年,任内所管理服务单位及员工均已倍增,服务人次亦有近7倍增长,2017/2018年度其薪酬达至顶点,占资助服务总营运支出的0.14%。发言人又指,机构有薪酬待遇既定机制,高级职员薪酬会由入职起同比资及表现逐年递增,亦须呈请董事局讨论,获批准后方能生效。有关职务仍属空缺,其薪酬日后亦将一如既往,按既有机制厘订。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发言人回复称,前任总干事的总年薪233万元,实包括机构提供宿舍的租值、员工公积金及人寿保险供款,及员工医疗福利,自2018年起已不再享有租住机构宿舍福利,另随该总干事退休,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层已进行架构重组,去年10月起,总干事团成员的整体薪酬待遇已作下调。
香港耆康老人福利会则回复指,机构有既定薪酬机制,涵盖所有职级包括高级职员,并考虑一篮子因素如市场薪酬趋势、招聘及流失情况、发展需求、个别职级工作量、消费物价指数及员工表现等,亦会定期检讨薪酬幅度,另每年均设绩效评估,充分反映问责性,亦有特别措施挽留人材。调整薪酬时,需经人力资源及财务委员会审查议决,再呈董事会通过。
竹林明堂有限公司服务总监钟晋丰则亲自以电邮回复称,所获现金津贴包括约满酬金、责任津贴及交通津贴,约满酬金性质属延后收入,惟社署不视作薪酬,遂放于津贴一栏支出;另机构服务属护理安老院,年中无休运作,所有部门主管均须随时候命,故享有责任津贴;另员工均按职级享交通津贴。他认为所谓高层津贴多是错误理解,性质上多是在应得待遇中分拆部分,作为约满的延后收入。他同意检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因续以现有方式拨款,社福职系大部分同工顶薪点将难免停在该职级中位数。
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发言人则指,管理层员工薪酬按职位所需能力、工作范畴等制定,并按市场供求考虑,亦参考整笔过拨款指引,并由董事会按既定程序审批。
社会福利机构员工会理事长邱智恒表示,多间机构未有准时提交报告,质疑他们意图逃避监察,他又批评社署督责不力,纵容机构。他另指,多间机构高层获发巨额薪酬及现金津贴,质疑滥用公帑,亦有机构大力拓展非资助服务,但薪酬主要以公帑支薪,“系咪变相鼓励佢哋不务正业,继续用政府钱出粮,但走去做自己生意?”
事实上,社福界设薪级表,与公务员体制相近,工会发现多间机构高层获巨额现金津贴,除东华三院社会服务科总主任外,香港学生辅助会及竹林明堂有限公司,亦各向高层派发13万元及12.8万元津贴,前者未有列明支取名义,后者则申报为约满酬金及责任津贴。他批评,在公帑支薪的大前提下,现时不少机构高层既拥稳定加薪机制,又可傚法商业机构“论功行赏”,按表现获奖金,形容是双重得益,此举变相令社福机构走向市场化,并不合理。
政府正检讨整笔过拨款制,社福机构薪酬架构亦在讨论范围,邱智恒要求港府拨乱反正,勿容许机构以灵活性为由,自订脱勾的薪级机制,任由高层自肥,亦变相分薄前线应得待遇:“前线就多劳少得,长期跟唔足point(薪级),绝对系肥上瘦下。”他认为,社署未来应按机构规模大小及服务等,管理其人手编制,亦应规定其人工不得高于同等职级,并每隔3至5年检视一次。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回应事件时表示,过往社署都会检视非政府组织的薪酬开支,一般而言有关薪酬都不会高于社会福利署相关职位的薪酬。但他表示,基于非政府机构的附带福利不及政府部门,部分机构会将附带的福利转成薪酬,所以有时候薪酬会包括附带福利的额外开支;他称若扣除有关的福利部分,其实薪酬仍与政府部门相关职位“可以比较”,又重申社署有检视过有关的开支。
社署发言人回复表示,共有68间机构需按规定,递交最高级三层人员报告,其中22间机构尚未提交,署方已逐一跟进。社署收到机构报告后,会将有关人员平均总薪酬,与公务员相应职级薪酬、津贴及福利等总额比较,如有需要,包括其总薪酬数额或升幅偏高,会作进一步跟进,包括与机构管理层会面,要求机构提供详细解释,以供考虑,及确保机构恰当运用公帑。
发言人指,社署已于2017年成立专责小组,全面检讨整笔拨款制,小组将就薪酬政策及薪级表、透明度等拟定范畴,展开详细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