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汉涉高院旁听爆炸品案拍摄法官 准1万元保释12.10再讯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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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双程证来港的男子,涉嫌在高等法院旁听一宗爆炸品案时,在庭内拍摄法官,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他今(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把案押后至12月10日再提讯,以让控方索取法律意见,被告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不准离开香港。
被告陈克利,68岁,无业,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指他于2024年10月14日,在香港金钟道高等法院5楼7号庭内,在法庭内拍摄或企图拍摄法庭的法官。
被告今并无律师代表,答辩时需普通话翻译,他不断称“不明白”及“不知道”。
案件押后:ESCC268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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