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高院再现庭内拍照疑云 女子疑拍照后向职员自爆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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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再发生疑有人拍照事件,一名持香港身份证女子疑在开庭前在法院范围内拍照,并告知法院职员,职员得悉后报警。警方消息指,经初步调查后,已把该疑犯拘捕,但经初步调查后,亦已释放疑犯。警方称会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发出传票。案件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调查。

警方或会以传票方式跟进事件

据了解,今日早上九时许,一名年约50岁姓赖、持香港身份证女子在法庭内拍照,当时法庭正审理一宗藏毒案,她拍摄的照片没影到任何人,她本人跟该宗案件也没任何关系。她其后告诉法庭职员,她曾在法庭内拍照,法庭职员于是报警。她被捕后声称,自己因“不满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所以来法庭拍照。警方暂将她释放,估计稍后会以传票形式跟进案件。

内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庭内拍照被控藐视法庭罪成被判囚7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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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暴动案屡发生拍照事件

高等法院最近屡发生法院内拍摄事件,继今年初梁天琦所涉暴动案审讯期间,有一名自称游客男子在庭上拍照,被保安员发现,保安员叫叫该人士删走照片,便该他离开,当时法官已警告法院范围内不能拍照。惟不久后同案的陪审员察觉公众席有男子疑向陪审员方向拍照,警方并曾拘捕一名操普通话男子,但最后并未在其手机发现照片。

至陪审团退庭商议期间,司法机构收到匿名电邮,当中有4张暴动案陪审团照片,电邮内容更称:“还有更多。”司法机构即报警并交警方调查。

内地女子唐琳玲庭内拍照被判入狱

暴动案爆出庭上拍照事件后不久,内地女子唐琳玲被发现在高院审理占旺藐视法庭的法庭上拍照,她更不断理直气壮表事她有权这样做,事件扰攘近两星期,唐最终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被判入狱7日,并需付19万7千元堂费。唐服毕刑期后,因其签证已到期,已即被遣返回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