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facebook个人专页 现疑似法庭内拍摄照片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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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督察涉嫌掌掴及恐吓的士乘客被控,案件昨在东区法院审讯,惟该督察的facebook专页,昨日突出现一些疑似在法院内摄照片。律政司发言人称,会就事件作出严肃跟进,但不适宜在现阶段透露具体详情,而司法机构发言人,则表示会先了解事件后,再作适当跟进。
被告方富邦,43岁,被控于去年9月15日,在铜锣湾袭击一名姓黄男子,及刑事恐吓一名姓郑人士,件昨在东区法院审理,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证成立,被告并无出庭自辩,案件押后至下周三裁决。
然而方的facebook帐户,昨午起开始出现一些疑似在法院内拍摄的照片,包括在法院洗手间内的自拍照,亦有一些背景疑似是法庭的照片。
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除非获得特别许可,任何人士不得在法庭或法院范围内拍摄,一经定罪可判罚款2,000元。但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去年在他个人facebook上载一张他在高等法院内的自拍照,司法机构其后报警,但在征询律政司意见后,最后没有人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