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涉阻差案|作证警被指庭内自拍 解释:手机当镜用整理仪容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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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清洁工涉在“8.5全港三罢”期间,伸手阻挡警员以让示威者逃走,他否认阻差办公罪,今(11日)午继续受审。警员下午作供期间,裁判官突然称收到市民投诉指警员曾在法院大楼内拍照,法庭因而展开案中案程序处理事件,警员在庭上解释,他因为到庭后才结上领带,故开审前开手机的前置镜头整理仪容,但并无自拍。

警长冯耀彤解释,他到法庭才打领带,故曾开启手机前置镜头当镜用整理仪容。(李慧娜摄)

官称收市民投诉指证人自拍

被告何永隆(49岁)被指于去年8月5日在深水埗钦洲街及长沙湾道交界,阻碍执行公务的警长冯耀彤。

涉案警长冯耀彤下午作供时,裁判官突然表示收到市民投诉冯在庭外拍照,由于辩方认为冯此举或影响其可信性,故要求法庭处理事件。

用手机当镜咁用

裁判官最终决定以“案中案”形式处理事件,并要冯作出解释,冯称他今早到庭后才“打呔”,上庭前曾开启手机的前置镜头,“当镜咁用”打算整理仪容,并没有自拍。他承认知道法庭内洗手间有镜子,而他亦知道法庭大楼内不可拍摄,他承认有多次上庭经验,同意应要避嫌。

保安查看手机 无发现照片

负责处理有关投诉的保安称,他因应市民投诉,曾向冯查询事件,而冯亦解释没有自拍,当时只是在整理仪容,保安亦查看过冯的手机,当中并没有拍摄到法庭或冯在法院大楼内的自拍照。

女市民指证人状似自拍

作出有关投诉的市民郭思敏亦被传召作供,她指今早9时半看到冯在庭外,双手拿著手机,状似在自拍,而她留意到冯的手机上也显示了其影像,而“影像hold住咗”,所以她向法庭保安讲述事件。不过,郭承认当时没留意到冯的手部有没有其他动作。

控辩双方就案中案传毕证人及陈词后,裁判官决定留待审讯最后才处理此争议。案件明日继续,辩方将会开始盘问冯。

案件编号:KCCC20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