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判刑|官指被告参与抗争 钟沛权囚21月林绍桐释放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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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其注册公司,被指透过媒体,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三名被告于上月尾被裁定罪成,法官郭伟健指案发时社会严重撕裂,政府容易成为谣言的攻击目标,裁定《立场》发布的11篇文章具煽动意图。案件今(2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辩方作进一步求情指林的身体状况不佳,肾功能只余下三成,又指林被捕后已被拘留313 天。郭官退庭考虑后,判钟沛权入狱21个月,林绍桐获当庭释放。

郭官指被告非真正的执行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站在抗争者的一方,与政府抗衡,唯一合适刑罚的刑罚是即时监禁,考虑到林的病情,再次进入监狱会危害其生命,决定判处他一个可即时获释的刑期,而立场的注册公司则罚款5千元。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5岁)及林绍桐(34岁),3被告同被裁定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成。

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被判囚21个月。(卢翊铭摄)
立场新闻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因其身体状况,获即时释放。(卢翊铭摄)

辩方再求情指林身体状况不佳

法庭原定今午2时半作判刑,惟法官郭伟健迟迟未出庭,至下午4时40分才步入法庭,迟了超过两小时。开庭后,代表被告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作进一步陈词,透露被告林绍同的身体状况不佳,现在肾功能只余下约三成,再恶化或需洗肾。余又指,钟及林被捕后已分别被还柙349及313日,或已超越整体刑期。

林绍桐在晚上约7时30分步出法院,他不时合十感谢在场的家人及朋友,但未有受访,他停留让传媒拍照期间,有市民著他保重,祝福他健康平安。

案件原定下午2时半判刑,但法官郭伟健迟了两小时才出庭,并至傍晚近7时才完成判刑。(卢翊铭摄)
被判囚21个月的钟沛权由囚车押送离开。(江丽盈摄)

有外国领事到庭旁听。(详看下图)

官指案发时社会状况一切以立场行先

郭官上月在裁决时指,案发时示威者的激进行为不受制约,但抗争者派别在区议会选举依然大胜,可见当时情况已变得“一切立场行先,目的至上,手段可以不理”,可形容为“民粹年代当时已降临香港”。当时社会出现极为严重的撕裂,8.31太子站打死人、新屋岭性侵事件等流言盛传。即使在《国安法》生效后,不稳因素仍未完全消除,政府容易成为谣言攻击目标。

媒体成抹黑中央及政府工具

郭官另提及《立场》的创刊辞:“香港,是香港人的主场;守护主场,是我们绝不退让的立场”,可见其“排除中国由港人自主香港的本土主义”的主张。再加上《立场》创立背景及社论等,郭官裁定其媒体路线为支持及促进香港自主,在反修例期间成为抺黑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

11篇被裁定煽动的文章。(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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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11篇文章具煽动意图

郭官最后裁定,在涉案文章中的11篇具煽动意图。结合涉案时代背景及《立场》媒体路线,钟和林案发时先后承担总编辑的职务,钟发布了其中10篇煽动文章,林则发布了其中11篇,郭官认为两人必然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至少罔顾煽动后果,裁定两人及其雇主首被告罪成。

两被告求情指报道是记者不可逃避的责任

辩方求情时呈上两名被告的求情信,钟称如实记录和报道港人的故事和思想,是新闻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责任;林则指新闻工作者不但要为报道负责,若明知公众有知情权,但刻意回避不报道亦是失责。辩方另透露,林患严重且罕见疾病,相信一旦入狱难以继续接受治疗。

案件编号: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