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判辞解读一|理念支持本土主义 裁11文章具煽动意图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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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其注册公司,被指用《立场》宣扬打击政府言论,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今(2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郭伟健在裁决理由指,考虑到《立场新闻》的《创刊辞》、三篇社论及实体刊物《立志》等证据,裁定《立场》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义,其媒体路线为支持及促进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间更成为抹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又裁定涉案的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因而裁定三名被告均罪成。郭官准钟及林以原有保担保,并案押后至9月26日判刑。

【立场新闻案・专页】

三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5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被告钟沛权中午已到达法院,并与律师商讨。
次被告林绍桐因身体不适,今天未有到庭。(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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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钟及林认同文章煽动意图

郭官指,案发期间,钟作为总编辑发布了10篇煽动文章,林后来接任钟的职务则发布了1篇煽动文章。考虑到《立场新闻》的媒体路线,裁定 两人知悉并认同文章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发布平台,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憎恨司法。无论如何,两人至少罔顾煽动后果,裁定他们具有犯罪意图。

法官郭伟健。(资料图片)

公司雇用钟及林亦有同等意图

至于首被告,即《立场》的注册公司,它聘请钟和林为总编辑及署理总编辑,为首被告制作及发布相关文章,当两人在受雇的工作范围内发布这些文章,等同首被告发布这些文章并有同等意图。

17文章11篇裁定具煽动意图

控方举证时,主要依赖《立场》于 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发布的17篇文章,包括六大范畴:民主派初选案、12 港人潜逃、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国安法相关执法行动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动案,及攻击中央和政权等,但法官只裁定其中11篇具煽动意图。

第一组 与35+初选有关

煽动文章(2篇)

裁定原因:文章1:受访参选人何桂蓝提倡反宪制抗争理念,她提倡反宪制抗争理念,煽动读者参与或协助“揽炒”特区;;文章13作者罗冠聪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指律政司就35+初选案提出检控为荒谬及滥用权力,完全漠视执法须要。两文均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引起憎恨司法等,故具有煽动意图

不是煽动文章(2篇)

裁定原因:只涉及受访参选人梁晃维表述其政治观点,证据不足以证明具有煽动意图。

第二组 有关《香港国安法》执法行动及司法程序

煽动文章(6篇,全部均为博客文章)

裁定原因:陈沛敏、罗冠聪、区家麟所写的4篇文章,均在没有提出任何客观基础下,攻击《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等条文及相关执法及检控程等。

其中陈沛敏的文章,她未提及谭得志涉及多次在街头散播煽动言论,却指拘捕谭只构成不合理的打压,导致人们憎恨政府及执法机关。

郭官又指罗冠聪是一名倡议港独主张、潜逃海外的逃犯,他文中抹黑《国安法》为打压思想及言论自由的工具,称抗争者被无理打压、被失踪、侵犯、长年囚禁等,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激励在港抗争者的士气,要求他们全面进行旷日持久的抗争。

区家麟撰写的4篇文章,郭官指区在文中对宪制、中央及特区政府管治形容极为负面,又以“狰狞面目”形象化地抺黑中国外交官,批评他在没有客观基础下攻击《香港国安法》、《刑事罪行条例》和相关检控程序。

第三组 控方指有关受访者及作者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潜逃海外,倡议制裁中央及特区政府

煽动文章 (2篇)

裁定原因:张昆阳在文中形容中共为邪恶轴心,指责中央满口谎言、残害香港自治。郭官斥,在没有客观基础下对中央或特区政府作出谩骂,意图严重破坏中央或特区政府权威。

不是煽动文章 (3篇,均为专访文章)

裁定原因:这三篇专访文章只涉及受访人表述其政治观点,交代离港后的动向,没有进一步鼓动他人行动,证据不足以证明具有煽动意图。

第四组 人物专访

煽动文章 (1篇)

裁定原因:郭官则指文章忽略警方当时须要处理发生于中文大学的暴动,反而塑造警方打压学生的形象,更以错误的事实攻击警方执法,美化暴动者的行为,意图引起公众对特区政府及警方的憎恨。

不是煽动文章 (1篇)

裁定原因:属新闻报道,裁定证据不足以证明具有煽动意图。

6篇煽动文章,法官裁定证据不足以证明它们具有煽动意图,其中邹家成及梁晃维的专访,以及罗冠聪的专访等5篇文章,只涉及受访者的政治观点;而邹幸彤获奖的文章,则属新闻报道。

案件编号: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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