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 证人拟行动后与成员到台湾 曾称不理会炸弹伤及无辜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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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串谋杀警案,今(2日)在高院续审。认罪被告、“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第四日出庭作供,他称计划在“大行动”结束后,带同所有成员“走佬”到台湾,安排于12月到台湾接受为期2星期的军训。黄另承认曾考虑过将炸弹放置在朗豪坊一带,当有成员担心会波及无辜的人时,黄则扬言:“我哋嘅目标炸到狗咋嘛,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架啦”。审讯明续。

控方庭上引述“灭龙”Telegram群组于2019年11月24日的对话,屠龙小队军师Kan提及到尖沙咀“踩线”,黄振强则表示:“ 我想直接打,唔洗睇”。黄庭上解称指,过去屠龙每一次行动前,Kan都会到相关地点看看,再与黄规划行动细节和逃走计划。而Kan当时提议在12月1日当天使用吴智鸿小队的炸弹,故认为黄“想做大嘢”就要“谨慎啲”。但黄当时仅打算在12月1日进行一如以往的示威暴动,又自觉对尖沙咀的地形较熟悉,故认为不用“踩线”可“直接打”。

认罪被告黄振强指 计划在“大行动”后与成员到台湾 参加军训

黄当时听罢Kan的建议后,提出直接在尖沙咀警署使用炸弹。Kan回应:“佢哋喺入面都炸唔死佢哋,佢地要出嚟”,因过去试过警员未有在示威期间离开尖沙咀警署,黄则指警员有在理大示威期间离开该警署。

黄振强指,曾提出在尖沙咀警署使用炸弹,军师Kan回应称警员或不离开警署,恐未能伤及警员。(资料图片)

Kan其后又称:“一日未搞掂走佬plan都未有得用”,控方提问何谓“走佬plan”?黄解释指,自从他与吴协调在示威中使用炸弹和枪械的“大行动”,他便开始与Kan为“屠龙”部署“走佬计划”。Kan在对话中的意思是,只要他们一日仍未完成“走佬计划”的部署,就不能实行该“大行动”。

黄又指,他们在过去的行动中亦提过“走佬”一词,惟当时的意思仅指离开现场,但此次说法的意思则为带全队离开香港的计划。黄另透露,他计划在“大行动”后,与成员“走佬”到台湾,于12月尾参加为期2星期的军训。

张俊富表示担心炸弹波及无辜 黄振强回复: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架啦

及至11月30日,黄在“灭龙”群组表示将会在12月1日到尖沙咀参与示威,事前成员一起到荃湾仓库取装备,预备了50支汽油弹在当日使用。惟黄在发现严文谦于当日身处韩国,未能参与行动后,便改口称:“咁唔出啦,取消”。黄庭上指,他和严在过去行动中较有默契,严不在令他“无安全感”,所以决定取消。

黄续指,在吴提起20公斤炸弹的计划开始,他便一直在物色放置炸弹的位置。黄后来曾私讯张俊富指,经过视察后认为“朗豪坊个位最靓仔”,因警方会前往清场。张俊富则指该处会有很多人经过,担心“好容易炸到唔关事既人”,黄闻言回复:“我哋嘅目标炸到狗咋嘛,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架啦”。

黄振强供称,被告张俊富担心若在旺角朗豪坊放炸弹,担心该处多人经过,会波及无辜,黄回复:“炸到最X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架啦”

黄振强转发“家长”鼓励说话至群组 称“未做完既功课有人会继续做落去,希望佢地享受成果”

据早前证供,涉案两个炸弹最后决定放置在轩尼诗道附近一带。黄今庭上透露于案发前两天,“屠龙”成员再在“灭龙”群组谈及行动细节,重申他们将在负责“引战”,一旦他们将警员引至指定位置,警方放催泪弹和橡胶弹,吴小队便会引爆炸弹。期间,有成员称担心会遭吴一方的炸弹和子弹波及,又忧虑他人会误会是“屠龙”放置炸弹和开枪。

同日,黄再将“家长”的鼓励说话转发到“灭龙”群组,“话俾佢地知,无论佢地系边度,𠮶个亲戚都会记得佢地,叫佢地好好照顾自己,未做完既功课有人会继续做落去,希望佢地享受成果”,有成员随后回复:“喊左”。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