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 获律师议员等金主支持 小队名气大发文宣即筹10万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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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组织涉串谋杀警案,今(29日)在高院续审。已认罪的小队队长黄振强供称,小队成立后,他在Telegram(TG)认识到一名人士,辗转获介绍“金主”及“家长”作金钱支助,据悉该些“金主”有专业人士如律师及议员等。此外,他们亦有明确的资金筹集制度,因“屠龙小队”的名气较大,筹款效果亦较佳,他曾发布文宣后即筹得10万。他又曾接受传媒访问,并叫成员李家田剪辑抗争的片段成宣传片,以澄清小队为“真勇武、坚做嘢”及筹钱。

据悉金主有专人士

黄振强称,“屠龙小队”于2019年8月尾成立后,黄作为队长在TG认识了一名自称“中学女教师”的人,对方介绍“金主”和“家长”支援小队,当中有不少“金主”为律师、议员和记者等专业人士 。

黄振强称透过Telegram认识一名叫“中学女教师”的人,从而获介绍“金主”和“家长”支援小队。(示意图)

队员会问他要资金维持生计

控方其后引述从黄手机撷取的TG讯息,指严文谦曾向黄发讯息称:“大佬有无零用?”李家田则问黄称:“系咪派钱买衫?”黄解释,当时成员会向他索要资金维持生计和日常生活开支,因组织的资金统筹均由黄一个人管理。

发布文宣后即获10万

黄又指,他于2019年11月成立TG频道“育龙”,其原意是仿效政治团体,透过众筹筹集资金,依靠“文宣”筹钱。他曾在TG向成员表示:“靠你死得啦,先得5千。我打完篇野,即刻多10万。”黄意思指他草拟的文宣发布后,即获10万筹款。

曾以队长身份接受传媒访问

黄另补充指,早在开设“育龙”频道之前,小队成员已确立了资金筹集制度,即只有黄可以用“屠龙小队”名义筹款,至于成员以个人名义筹款则不受限制。控方随即问以“屠龙小队”和个人名义筹款的分别,黄指“屠龙小队”名气较大,他过去曾以队长身份接受《立场新闻》和《苹果日报》访问,故用“屠龙小队”筹款效果相对会比较好。

黄振强称,他曾叫组员李家田剪辑影片,以宣传屠龙小队坚做嘢,不是鬼。(资料图片)

小队曾遭抹黑是鬼及呃钱

黄于2019年11月初曾和严文谦索取“屠龙小队”参与抗争的片段,再转交李家田剪接成宣传片。黄解释当时虽有不少“同路人”支持及推崇“屠龙小队”,仍有些人在污蔑“屠龙小队”,抹黑他们是“鬼”、“呃钱”及“扮勇武”。

制宣传片证唔系鬼坚做嘢

黄因而欲借宣传片宣传他们的事迹,自证“我哋唔系鬼”,更是“真勇武、坚做嘢”,另一方面亦可借此筹钱。黄后来将片段交给“龙女”,即女被告刘佩凝,让她用以在“育龙”频道宣传,并联络《立场》记者帮他们发布片段。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