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动】烽火年代先社会而后个人 民安队义务应对真假炸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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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何家祈(香港中文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兼任导师)
本文撰写期间承蒙香港民众安全服务处提供协助,谨此致谢。(本文内容不代表民安队立场)
六七暴动是香港史上最大规模的骚乱事件,在那烽火四起、一般市民对暴徒避之则吉的时期,有一支民防队伍,伙拍英军与警队在前线执行最危险的防暴任务,这就是民众安全服务队(Civil Aid Services,简称民安队)。这支接受民防训练的队伍,在六七时展现出高效率执勤能力,更重要的是其成员都是义务人员,本无必要冒险的他们,为着守护社会公义,选择了把个人安危放在公众利益之后。

(本文原载2017年4月24日《香港01》周报第57期B18版,按此订阅周报

1967年5月初,新蒲岗香港人造花厂发生劳资纠纷,警察介入后造成流血冲突。港府最初只视此事为一年前“天星码头事件”及澳门“一二・三事件”的翻版,应持续不了一星期。未料它却持续了超过八个月,造成大量人命伤亡,警察及防暴队频频出动、疲于奔命。港府早期倚重由副辅政司韩美洵(Geoffrey C. Hamilton)领导(后改为姬达主管)的“心战室”主导反共宣传和部署,力图“以软打硬”,更选择与左派工会妥协,让他们接二连三地在港督府外示威及袭击驻警;可惜港府的善意却被左派视为软弱表现。5月22日,港府在中环一带发生流血冲突后,终于颁布《紧急状态条例》,总督戴麟趾更向联邦事务大臣Herbert Bowden发电报,提出四项应变措施,包括要求航母堡垒号“访港”。堡垒号进驻香港,警示着英国及港英政府为了保住在亚洲硕果仅存的殖民地将不惜一战。当然,航空母舰及战机只可发出政治讯号,真正参与平乱工作的则是英军、警察和较少被提及的民安队。

民安队早期的长官不少均接受英国本土民防学校的训练。(民安队提供)

民安队被安排处理土制炸弹,与他们的定位和训练直接相关。冷战时期的紧张局势并不容许港府掉以轻心,所以民安队也着意加强队员应对各种武器的能力。民安队自成立初期便采用购自英国的训练教材,当中包含处理各种爆炸品的程序,及若不幸发生爆炸,该如何善后及保护自身安全的知识,教程内容甚至包含燃烧弹、生化武器、导弹以至核子武器等各种爆炸品的处理方法。早在1958年一场扶轮社午宴上,总务主任罗能士(J.M. Rowlands)就曾提到民安队的定位是“对抗在战时由子弹和炸弹造成的危险;和平时由台风、水浸和火灾造成的危险。”1960年接任的希理立也在1961年的“五号备忘录”中,将“灾难”定义为“不知名原因”或“任何其他原因”发生的爆炸事件(虽然灾难处理的第一优先仍是空难)。不料这些处理爆炸品训练竟在六七暴动中大派用场。

当然,民安队队员虽然对各种爆炸武器有基本认识,但过去从英军身上学到的,主要还是处理二战期间遗留下来的各种炸弹或地雷。与军用武器、炸弹相比,“菠萝”的制作无疑是无章法可循,其真假、构造和稳定性亦无从稽考。据当时的报道,暴徒除了制作大量真假“菠萝”外,还储存了不少汽油用作燃烧弹及防毒面具,经常投掷鱼炮和镪水弹。有鉴于此,当时内部有意见提出,应该派员到英国受训,长官更要接受外国公司提供的紧急特殊应变专修训练。据总督1968年发表的《民安队回顾》,到了当年年底,已有两位参事在英国受训成为拆弹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