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动】六七时左派宣传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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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陈俊求1967年5月上旬,六七暴动随着新蒲岗人造花厂的工潮而掀起序幕,与此同时,香港政府与北京当局也开始为此事争夺话语权,其中左派的宣传更是排山倒海。说到其宣传机器,一要谈到北京外交部及《人民日报》,二要理解在港左派报章的取态。

(本文原载2017年4月18日《香港01》周报第56期B6版,按此订阅周报

北京在表面上支持六七暴动、又或在港发动文革;但这明显违背中方对港一贯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建政,宣布不承认英国与清廷签订的三条不平等条约,并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香港问题,未解决前则维持现状。毛泽东、周恩来一直奉行“长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对港政策,可以说无意借暴动收回香港。这种取态甚至在“一二. 三事件”爆发、左派完全操控澳门后,仍没有改变。根据《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一二. 三事件”发生后,周恩来曾言:“香港不同于澳门,在香港动武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方针。我们不拿澳门是保持一个口子在那里,市场是我们的。香港的斗争是长期的,我们不能急,搞急了,对我们不利。”这种明显矛盾难免令人追问,那中共为什么允许香港出现“文革”?

中银大厦悬挂革命标语,以期激发左派斗志。(多维新闻网)

极左操控言论 北京骑虎难下

令文革之火燃烧至香港的关键,是中共宣传机器几乎完全被极左一派控制。北京当局将六七暴动命名为“反英抗暴”,这反映中共的论述框架把暴动定性为反英帝国主义及抗拒其暴力镇压的正义斗争。中共对六七暴动的论述可分为两个部分:外交部的外交表态及《人民日报》的舆论表态。就派系论,外交部被四人帮及林彪集团控制,《人民日报》则在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手上,这都使中共对外工作一度陷入极左的轨道,也“代表”了北京对六七的官方取态。

先是,外交部在暴动爆发后即发表声明,支持在港左派的反英斗争,并多次强调香港与大陆人民利益一致,皆以反殖民、帝国主义为共同任务,宣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决心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如果英国政府和香港当局一意孤行,那么一切后果必须由英国政府和港英当局承担”。其次,受陈伯达控制的《人民日报》的报道和社论,集中强调英方执法时对香港示威者的“暴行”。比如著名的“六三社论”(原题〈坚决反击英帝国主义的挑衅〉),称在港暴动为“反抗英国帝国主义血腥迫害的伟大战斗”,更指出“英国不但没有对他们制造的法西斯暴行低头认罪,反而变本加厉向中国人民挑衅”。

随着骚乱事态不断升级,《人民日报》在5月到8月也多次发表评论文章,包括6月13日的〈组成浩浩荡荡的反英抗暴大军〉、7月5日的〈放手发动群众,进一步壮大反英抗暴斗争队伍〉、8月7日的〈拉紧套在英帝脖子上的绞索〉等,矛头直指英国政府。其中5月15日的〈香港英国当局必须悬崖勒马〉警告:“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民,决不是好欺负的。血债要用血来还……如果英国政府和香港英国当局不悬崖勒马,继续倒行逆施,是决不会有好下场的。”

因此,当我们要理解“北京”或“中央”对在港引起暴动的取态时,须明白那段期间政治局势极为混乱,两位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实际上不能完全操控对外政策及舆论机器。虽然毛、周坚信处理香港问题时“须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只能文斗,不能武斗”,但外交部及《人民日报》已经发表声明,全力支援暴动,国内人民在文革极左思潮影响下,对香港反英抗暴的运动更是情绪高涨。余长更在〈周恩来遥控“反英抗暴”内幕〉中说到,外交部与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港澳组就香港暴动一事曾召开会议,虽然会内没有达成共识或作出结论,但与会干部一般认为,此乃“帝、修、反联合反华,香港当局迫害华人,不是局部性问题”,所以支持香港左派斗争运动是中国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形势下,即使毛、周对在港左派的活动有所保留,碍于政治现实也不便公然反对,加上运动已经“搞了起来”,当然不能认输,所以便摆出“盘马弯弓故不发”的姿态,给香港政府一个“下马威”。

所以,若然说北京当局言论上支持六七暴动,此说大抵成立,但从上文可见,毛泽东与周恩来已被客观环境所迫,骑虎难下。前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梁上苑在接受张家伟访问时,更称中央“被迫上马”,文革的火花才蔓延到香港,这是一次政治错误。对中共的最高层而言,未能完全控制外交部及《人民日报》,无疑是一笔“糊涂帐”。正因如此,在文革结束后,中共为免影响威信,自然予以否定。梁上苑更称六七暴动为“错误的时间爆发的一场错误的暴乱”。

5月20日,《大公报》头版报道及社论。

煽动言辞极力渲染 左报颠倒抹黑

至于香港方面,战后至1967年香港有多份左派报纸,可分为由中共及新华社控制的直属报章,和由亲中人士经营的外围报章。六七暴动期间,《文汇报》、《大公报》、《新晚报》、《商报》、《晶报》、《香港夜报》、《新午报》、《田丰日报》是八家主要左派报社。它们主要为在港左派从事文斗及宣传工作,尝试呈现看似客观的论述,实质上则作为中共抹黑香港政府的工具。以《大公报》为例,暴动发生后的报道往往直接斥责香港政府,极力渲染、夸大港府的镇压行动,标题极为煽情,例如〈港英暴行升级昨造成大流血 同胞英勇抗暴怒潮汹涌澎湃〉、〈追打途人 围殴小童〉、〈六项迹象证据确凿 血腥镇压显有计划〉、〈港英血债累累 洗不脱赖不掉〉等等。内文则指摘香港政府的暴力行为,而且加上大量香港警察举枪指向人群及殴打示威者以致头破血流的照片。从1967年5月15日至1967年6月中旬,《大公报》每天的报道必定有示威者被警方打至头破血流、或示威者现身说法的内容。每天仅有12版的报纸,有超过8版是记述暴动事件,其中至少3版含有“血照”。这些报道,企图展示警察与示威者的不对等关系,以塑造强势一方暴力镇压弱势一方的观感。其所希望达致的目的,则在突显港府是迫害者和示威者是受害者的形象,进而鼓动读者的同理心,摧毁公众对政府的信心,最后企图把六七暴动的责任推之于英方。

据许崇德:〈攻心为上:香港政府应对“六七暴动”的文宣策略〉一文,警队是香港政府赖以平息骚乱的主要力量,因而也成为左派攻击的对象。《大公报》编印六七暴动相关的图册,例如6月出版的《是谁的暴行?》辑录大量香港政府武力镇压示威的相片,名义上为记录当时的情况,但辅以咒骂性的文字攻击警察,如以“法西斯镇压”、“血腥镇压”、“血腥迫害”形容香港警察的执法行动,又称警察为“刽子手”、“豺狼特务”、“如狼似虎的暴徒”,实质目的在于打击警队的士气。

5月11日,工潮正式演变成暴动,工人囤驻在新蒲岗街道,与警员对峙,又用石头和玻璃瓶袭击警员。(多维新闻网)

攻心为上:合理化暴动

台湾著名报人、学者彭怀恩在《政治传播:理论与实践》指“建立合法性”是最常见的政治宣传手法之一;总括上文,这手段亦被左派报社应用在六七暴动期间的宣传工作中。

左派报纸同时亦引用大量毛泽东的言论,指出示威行为是得到毛泽东指示所做的,令在港左派相信自己的行为已得到毛泽东认可,即使他们所做的行为是违法,甚至是暴力的,也得到“法理”依据。《大公报》的报道,几乎每天都会指出暴动是得到毛泽东的指示,甚至直接引用毛泽东的言论,例如5月11日的报道说:“今天香港广大爱国同胞,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是敢于斗争,无所畏惧的。”12日的报道:“港英这样欺负中国同胞,这是我们所万难容忍的。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同胞,为了正义的目的,是无所畏惧的。任何无理迫害,休想使中国人屈服。对于迫害,只能反抗。18日的报道:“他们要坚持迫害的话,有毛泽东思想为指示,有七亿人民的伟大祖国做后盾,我们爱国同胞是什么都不怕的。”至于六七暴动是否真的得到毛泽东授权,则不是左派报章所真正关心的。

彭怀恩又指“挪移法”是用普遍认可的事物去联结另一事物,使后者较易被人接受。这种挪移宣传是透过联结一般人所喜欢、支持、认同的符号、事物,产生肯定的效果。若将这理论套入左派报刊的论述,即左派通过挪用毛泽东言论,动员香港潜在毛泽东崇拜者支持及参加暴动。这种挪移毛泽东言论的做法,不但不能弘扬毛思想,更将其与暴力违法行为相扣,企图美化示威者犯罪成大义凛然、值得欣赏的义举,是极为危险的思维。我们将于下期继续探讨港府如何反击左派的宣传攻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