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有人倡加辣要求FB、YouTube撤出香港 违23条收回公屋
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结果今天(6日)出炉,根据不同罪行分类列出公众、专业团体提出的建议,并非针对罪行提出意见的,会被纳入“其他意见”一栏。有人建议公屋住户倘干犯23条,需被没收公屋;亦有人建议Facebook、YouTube 等网站撤出香港市场。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天出席立法会联席会议时说,当局可以“斩钉截铁”地表明不会一刀切禁制任何社交媒体,重申条例只是针对滥用这些工具,散播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的人士,而不是社交媒体的本身,称极有理由怀疑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散播言论,强调香港贵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非常依赖资讯自由流通。
有人倡FB、YouTube撤出香港 犯23条者需没收公屋
根据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结果文件,其中一栏为“其他与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相关的意见”,点列出公众咨询期间,收集到并非针对23条涵盖罪行的意见,部分人建议本港禁止Telegram、Signal通讯软件,亦有人建议Facebook、YouTube撤出香港,甚至有人建议干犯23条者需被没收公屋,节录部分如下:
・“住公屋应宣誓支持政府,因用交税的钱,一人犯廿三条便需收公屋。”
・“建议将Facebook、YouTube等网站撤出香港市场。”
・“进入香港暂居或永久居民,一定要宣誓爱国爱港,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国安法23条。”
・“Telegram, signal及部分加密通讯软件成为犯罪分子罪恶温床,并具有统领行动,发布煽动消息等性质。23条应禁止相关通讯软件在香港使用。”
・“违反23条罪行的人士,给予剥夺政治权利(如投票、参选等) 的处罚。”
・“保障及保护香港资源被滥用,已移居并居住海外的,政府应禁止他们取褔利,例如有顽疾时才回港找公立医院医治。”
・“建议增加因爱国政见立场而受互联网/现实欺凌刑罚,以减低爱国人士群众压力。”
林定国:绝无意图禁制社交媒体 批评有人唯恐天下不乱
政府在文件中回应说,备悉有关意见,就属其他政策局或部门的政策范畴的事宜,会转交相关政策局或部门考虑。
对于彭博报道“香港国安立法收集到将Facebook、YouTube撤出香港”的建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天出席立法会联席会议时说,可以斩钉截铁地表示绝对没有任何意图禁制任何社交媒体,条例并非针对社交媒体本身,只是针对所有利用、滥用、误用有关工具,散播危害国家安全言论的人,强调香港依赖资讯自由,批评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散播危言耸听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