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合法化|陈克勤建议监管标准与的士看齐 数量作一定限制
撰文: 冯蔼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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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规管框架最快于本月提交立法会讨论,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陈克勤指出,政府在设立网约车监管标准时,应与的士的运营条件看齐,包括车辆、司机资质审查和购买第三方保险等方面,以确保一视同仁、公平公正。陈克勤又建议,政府应关注的士司机的权益和香港交通的承载能力,对网约车数量进行一定限制,同时对网约车车型如载客量等作政策调控,与的士形成互补。
网约车与的士设立同样监管标准 可“达到公平公正”
本港网约车合法化争议缠绕逾十年,运输及物流局局长陈美寳昨日接受访问表示,政府力求在本月内将规管方案提交立法会介绍,并计划本月中下旬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建议,落实的士安装行车记录仪、提供电子支付方式等。
陈克勤今日在《香港01》论坛上撰文,表示政府在规管网约车服务时,除了对网约车平台提出严格的规管要求外,在车辆、司机资质审查和购买第三方保险等方面,都应与的士的运营条件看齐,设立同样的监管标准,从而达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陈克勤又提到,政府实施新政策时,需充分考虑的士司机权益及香港的交通承载能力。他建议对网约车的数量进行适度限制,同时为愿意转型的的士司机提供诱因,促进他们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市民的出行体验。
调控网约车车型政策 优化点对点公交
现时市面上的的士多数为5人车型,陈克勤建议,政府可以通过调控网约车的申请车型政策,提供差异化服务。他又认为,政府可以限制网约车牌照仅对新能源车型开放,指此举将有助于减少运营车辆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推动香港的减碳和减排目标。
陈克勤强调,规管网约车只是为行业引入良性竞争并非意在淘汰,务求让每一位市民和来港访客都能享受到更安心、舒适及更多元的点对点出行服务。他相信,只要在相应的法例规管下,网约车与的士能够共存,并且形成互相促进,良性竞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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