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坛为什么出了尹锡悦?

撰文: 刘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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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严闹剧落幕后,韩国国会在12月14日以204票赞成通过对总统尹锡悦的第二次弹劾动议。

消息一出,场外反尹民众欢声雷动,只是后续发展似乎持续歹戏拖棚:尹锡悦声称不会回避法律责任、却不断拒收传票;负责审理罢免案的9名宪法法官中,有3人任期届满离职,韩国朝野却在任命新法官上莫衷一是,执政党国民力量主张除非总统职务空缺,否则代理当前权限的总理并无资格任命法官,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则反驳,这是执政党的刻意拖延。

显然,尹锡悦之所以负隅顽抗,不只是个人的权欲恋栈与不甘使然,更有执政党的暗中支持,目的就是不让在野党“赢得太顺利”。

而回顾整场戒严闹剧始末,从尹锡悦强渡关山失败、到韩国朝野的弹劾角力,其实都凸显韩国的制度问题。如今尹锡悦豪赌失败,面临清算几乎是无可避免的下一幕,但制度无法限制权力、甚至激化矛盾的根本症候,恐怕会在韩国未来持续重演。

2024年12月13日,韩国示威者在首尔举起印有尹锡悦头像的巨大布条,并即场撕毁,以示对他的不满(REUTERS)

总统独裁的危险基因

回顾韩国总统制的演变,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横跨了第五共和、第六共和两个历史时期,且与最早实行总统制的美国相比有所不同:韩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不设副总统,而是设国务总理来协助总统工作、统筹内阁阁员;总统不能连任,实行单任制。这些规范当然有其历史渊源,就是希望杜绝总统独裁的危险基因。

首先是1980年10月27日,全斗焕政府正式颁布新宪法,在三个层面上改革了韩国的总统制。

第一,总统任期为7年,实行单任制,且宪法还新增“为延长总统任期或总统连任而进行修宪时,现职总统必须除外”的条文,有利政权和平交替,从而推动韩国的民主化进程;第二,总统的解散国会权受到限制,不再像《维新宪法》中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第三,总统的“非常措施权”被削弱,规定在采取非常措施时,需要马上通知国会并获得批准,如未获得国会批准,非常措施会立即失效。

不过有趣的是,前述改革看似具有美式民主特征,实践上却还是全斗焕的个人独裁。例如,虽然总统的非常措施权虽在法理上受到国会限制,但在政治实践上,总统仍能够在内政、外交、国防、经济、司法等所有国政领域采取必要行动,且总统的戒严权依旧沿袭《维新宪法》中的相关条文,早在1980年,全斗焕就曾发布戒严令,禁止全国一切政治活动、拘捕民主活动人士,来为自己的上台作准备。

整体来说,全斗焕体制其实还是乘载了朴正熙时期的权力逻辑,总统既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又是执政党总裁,国家所有大权都集中在总统手中,国会、法院等国家机构无法对总统产生有效制约,反而进一步强化了总统的绝对权威,第五共和国也因此成为立足于军队支持的独裁体制。

12月12日发动的政变,全斗焕在一夜之间将韩国军政大权独揽在手。(《12.12:首尔之春》电影剧照)

一直要到1987年6月29日,卢泰愚发表著名的“6·29民主宣言”,韩国再度修宪,现行总统制度才获确立。而为避免总统独裁情况再现,这次修宪大幅限制了总统权力。

第一,总统任期缩短为5年且不能连任;第二,总统由国民以普通、平等、直接、秘密选举来选出,这在有力提升政权合法性的同时,也能让人民凭借选票来监督执政党和政府;第三,总统行使职权的文件需国务总理、相关国务委员副署,包括军事事务,这就要求总统在处理重大国事时充分听取其他行政高级官员的意见,从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总统大权独揽。

第四,总统在国家面临重大危机而行使紧急处置权时需满足“没有多余的时间可等待国会召开”这一先决条件,只可做出最低所需的财政、经济处分或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第五,宪法就总统实行戒严权的相关条文在措辞上更加慎重,具体为“因战时、事变或相当于此的国家非常事态,有必要使用兵力应付军事需要或维持公共秩序时,总统可宣布戒严”;第六,总统解散国会的权力被彻底取消,增强国会运转的独立性,国会也更能发挥对政府的监督作用。

以上种种,基本是对总统独裁的进一步根绝,特别是在行使关乎整个国家命运的紧急处置权和戒严权上,又加诸了更多限制。但即便如此,还是不能阻止尹锡悦孤注一掷,仿效朴正熙、全斗焕发动军事政变。显然,总统独裁的危险基因还是无法被彻底消除。而导致这个结果的关键,除了尹锡悦本人“狗急跳墙”外,制度同样扮演角色。

图为1997年12月22日,韩国前总统卢泰愚获释。(Reuters)

是什么让总统决定暴走

首先,即便经过修宪、加诸各种限制,韩国总统的权力依然偏大。

表面上来看,韩国施行的是三权分立,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法院掌握司法权,但受历史文化、现实政治等因素影响,韩国的三权分立其实并不完善,总统依然位高权重。

例如,韩国行政系统内部不设副总统,而是设置国务总理这一职位。根据宪法规定,国务总理辅佐总统,受总统之命统辖行政各部,拥有总统文件副署、提请国务委员、代总统召开国务会议、发布总理令、以第一顺位代行总统职权等权力。理论上来说,国务总理应该能对总统形成制约,但在现实政治中,韩国总理其实更接近内阁首席部长,无法与总统相抗衡,甚至要为总统的失误买单,例如李明博时期的韩升洙总理就因“牛肉危机”辞职,朴槿惠时期的郑烘原总理也因“世越号沉船事件”下台。

再来,虽说韩国国会掌握立法权,但韩国总统不是没有干预管道。根据韩国宪法第52条,以总统为首的政府也可以提出法案,这必然削弱国会地位和权威;同时,总统也可以通过任免国务总理、国务委员、行政部长、幕僚等职务来控制自己的所属党派,特别是当总统所属的党派为国会多数党时,总统对国会的影响力就更加巨大。而对于违反宪法和法律、已经无法履行职务的总统,国会虽可以提出弹劾,但弹劾案的提出条件相当苛刻,需要国会在职议员2/3以上同意才算通过。

韩国民众2024年12月12日再在首尔举行集会,要求总统尹锡悦下台(Reuters)

整体来说,即便经历修宪,韩国总统所受的现实制约还是有其极限。当然,韩国总统与国会任期的不同步,仍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总统权力。

根据韩国宪法规定,国会议员任期为4年,总统任期为5年,两者注定无法完整弥合。当总统施政不力、民意支持率低迷,执政党就可能在国会选举中失利,从而丧失席位优势,导致“朝小野大”的政治局面。例如1988年-1990年的卢泰愚政府、1996年-1998年的金泳三政府、1998年-2003年的金大中政府、2003年-2004年的卢武铉政府、2016年-2017年的朴槿惠政府、2017年-2020年的文在寅政府以及当今的尹锡悦政府。

只是“朝小野大”虽能限制总统扩权,却也会加剧总统与国会的矛盾,导致总统施政受阻,而朝野各党为了下次总统选举,也容易形成保护总统、攻击总统的两个阵营,双方人马为了支持而支持、为了反对而反对,导致朝野对话及合作变得极其困难,也拖累政府行政效率。

金大中时期就是典型案例,他当选总统时恰好碰上第十五届国会任期,在野的大国家党掌握过半席次,导致金大中的总理提名空转半年;第十六届国会选举过后,在野的大国家党同样掌握过半席次,又再度封杀他的总理提名。卢武铉时期同样不遑多让,适逢第十六届国会任期中间,在野的大国家党掌握过半席次,加上卢又与原属金大中的新千年民主党分裂,使得在野联盟取得2/3以上席次优势,卢武铉也成为首个被国会通过弹劾的总统,只是后来宪法法庭拒绝国会的弹劾请求,卢武铉才又成功复职。

卢武铉草根出身,有“平民总统”之称。(Getty Images)

而前述案例虽没有引发颠覆民主的危机,却揭示了潜在风险:“朝小野大”一旦形成激烈的政治对立,总统就容易陷入执政危机,逐渐失去对于国家政治的主导权;如果这种情况遇上自负又喜欢走极端的总统,就可能诱发直接没收民主的危险操作,例如尹锡悦。

聚焦尹锡悦的戒严闹剧,前述要素其实都扮演一定角色:尹锡悦孤注一掷“戒严”的重要背景,就是国会大选后出现“朝小野大”的局面,反对党多次阻扰预算法案等关键法案通过,甚至已在准备弹劾尹锡悦;但即便“朝小野大”已经成形,反对党还是没有占据国会席次的三分之二,尹锡悦又能通过防长调动军队,这或许就是尹锡悦铤而走险发动戒严的底气之一。

也就是说,尹锡悦的初始盘算可能是:发动戒严后,只要军队强渡关山攻入国会、阻止表决,即便这场戒严名不正言不顺,也能以暴力巩固已经戒严的既定事实,瞬间解决自己所有政治危机,当然能撑多久就不一定了;但如果军队不敢用强、生米无法煮成熟饭,尹锡悦也研判执政党出于选举考量,不会抛弃自己、倒戈加入在野党的弹劾案。

平心而论,从第一次弹劾动议失败、第二次动议仅有12人倒戈来看,尹锡悦的自信不能说毫无根据,因为执政党显然不愿在野党得利;而从朝野眼下围绕大法官任命彼此纠结来看,尹锡悦与执政党显然希望转移战场,到宪法法庭继续这场权力的保卫战,并且重演卢武铉过去“起死回生”的成功经验。

当然不论最后弹劾是否成功,尹锡悦的政治名誉基本算是彻底破产,能撑到现在全靠厚脸皮,以及利用执政党“不愿在野党好过”的心态。但前述制度问题,不仅是所谓“青瓦台魔咒”的重要根源,恐怕还将持续搅动韩国的政治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