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邨外判清洁公司约满 工友遭假调职真解雇 工会促房署监察

撰文: 曾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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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象山邨的清洁服务由外判公司处理,然而清洁合约期于本月届满,公司却要求清洁工签署调职同意书,如不接受调职安排,就要向公司申请自动离职,变相解雇员工。有关做法引起清洁工不满,今日(23日)联同工会代表到象山邨管理处外请愿,促请房署及外判公司处理问题。

荃湾象山邨外判清洁公司于本月约满,公司却要求清洁工签署调职同意书,如不接受调职安排,就要向公司申请自动离职,变相解雇员工。清洁工今日(23日)联同工会代表到象山邨管理处外请愿,促请房署及外判公司处理问题。(曾凤婷摄)

如不接受调职安排需申请自动离职

今日早上11时,受影响的20多名清洁工人与清洁工人职工会一同到象山邨管理处请愿,盼能取回自己努力多年的“血汗钱”。工会代表胡美莲指,在场的清洁工已在外判公司工作至少6年,但在今年12月约满前,却收到公司的调职同意书。据悉,文件仅列出选择调职到梨木树邨或福来邨,以及如不接受以上选择,便需要在明天(24日)前向公司申请自动离职,并于明天开始计算7日离职通知期,意味着离职后工友不会获得任何赔偿。胡美莲形容相关做法犹如“假调职、真解雇、逃避赔偿”。

清洁工人职工会代表胡美莲提到,由于上述两个调职地点的清洁工人名额有限,担心工友即使选择调职,也有可能未能得到安置,或变相失去工作。(曾凤婷摄)

胡美莲提到,由于上述两个调职地点的清洁工人名额有限,担心工友即使选择调职,也有可能未能得到安置,或变相失去工作。在现行法例下,外判公司完约后,若需要遣散员工,便需要支付长期服务金、约满酬金及遣散费,惟在相关文件中却只字未提,仅在工友面前作口头承诺,指会给予相关费用。

英华代表强调非遣散 承诺重新拟定相关文件

象山邨助理物业经理邓小姐指房署授权他们代为接信,亦会把在场意见向房署反映,以作跟进。其后,涉事外判公司英华清洁服务公司亦有代表到场,解释公司仍会继续运作,他们负责的其他屋邨亦有足够名额容纳象山邨清洁工。公司代表一度表示,希望能与清洁工私下倾谈,解决问题,惟遭到工会及工友拒绝,情况一度僵持。

公司代表续解释指,过往在处理其他约满情况时均有支付约满酬金,工作满5年或以上及65岁或以上的员工亦能取得长期服务金。代表强调公司并非遣散,亦一直按照劳工法例处理合约相关事宜,说法引起现场工友鼓噪,最终,代表承认行政上或出现错误,承诺会重新拟定一份文件,清楚列明长期服务金及约满酬金的安排,亦会和工友进行会谈,以解决问题。其后外判公司老板杨先生则向工友表示:“我话咗你唔明问我哋,问劳工处,我哋要做嘢㗎!”又质问工友:“你哋系咪返工时间做呢个(请愿)?”

胡美莲认为外判公司深知现存法律有漏洞,即使工友尝试跟进,但亦有难度,如需要花上大量时间追讨赔偿。尽管公司现时承诺会支付长期服务金及约满酬金,惟工友已在公司工作至少5年,并横跨2019年,即意味若要遣散员工,便要由改革外判制前(2019年)的遣散费开始计算,但公司代表却坚持不支付相关费用。她建议由工会、工友、外判公司及房署进行四方会谈,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