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指逾半乡郊清洁工曾中暑 关注团体促加设有水有电休息室
今年香港共录得54天酷热天气,日数是历来新高。极端天气令一众户外工作者容易感到不适,对乡郊清洁工的影响更甚,他们需要长时间在不同的极端天气下工作,却缺乏相应的休乘设施。有研究指,逾半乡郊清洁工曾试过中暑,惟大多都没有休息室,只能在垃圾站内进食或稍作休息。有乡郊清洁工认为做法不合理,希望能人性化地改善问题。关注团体促请当局仿效巴士公司,在乡郊垃圾站设立有水有电的休息室,保障工友的权益。
极端天气下乡郊清洁工处境报告由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职工权益工会、政府前线雇员总会及社区关怀文化中心于7月至8月实地采访了56个乡郊垃圾收集站,并与47名清洁工进行定性访谈和焦点小组讨论。乡郊垃圾收集站主要分布在七个地区,而工友则主要来自屯门元朗、大埔和离岛。访问内容围绕工友的工作环境、恶劣天气对他们的健康和工作的影响,以及现时由雇主提供的资源和措施等。
研究显示,大多受访乡郊工友担忧在恶劣天气酷热天气情况下工作会影响个人健康及安全,惟他们只能在乡郊垃圾站内进食、稍作休息及暂放工作工具。研究亦揭示,逾半(53.19%)乡郊清洁工曾经中暑。有受访工友指,在酷热天气下,因没有地方进行更衣或清洁身体而患上皮肤病。面对暴雨及台风时,部份乡郊垃圾站更试过水浸,工友连避雨的地方也没有。
中暑亦要自行致电召唤救护车
政府前线雇员总会主席陈博贤是前线乡郊清洁工的一分子,他表示,曾试过在工作期间出现中暑情况,“当时做紧嘢个人似滚起,突然又寒寒地无力,又出冷汗,觉得唔对路,就去休息下,但都系喺太阳下休息”。其后,陈博贤的情况未有好转,需自行致电召唤救护车,幸后来并无大碍。他认为,现时炎热天气日子愈来愈多,相信工友出现中暑情况亦会更普通。
工友需在垃圾站吃饭
陈博贤续指,现时有清洁工“挪用”垃圾站的情况实属无可奈何,他认为署方并不了解前线员工情况,“工友唔系牛,一直做,都要畀佢哋唞!食饭都要系垃圾站食”。他提到,不少乡郊清洁工友需要自行取水到工作地方饮用,变相加重行装。他希望政府能正视问题,以人性化去解决前线员工困境。陈博贤认为若持续在这些环境下工作,会引发其他危机,“10个有9个都会有后遗症,只系未发出嚟。”
前清洁工曾自备十多支樽装水开工
娟姐曾任职清洁工二十多年,退休前在八乡工作。她表示,在乡郊的垃圾站并没有水机和休息室,她只能在公厕更衣及清洁自己。加上,该区的家私垃圾和建筑废物量大,工友的工作量亦较大,在炎热日子需要多补水,但她也只能自备多支水傍身,高峰时她试过带着十多支樽装水开工,行装沉重,“但我冇办法唔带水,好怕缺水,但做咗廿几年,𠵱家𠮶度都系冇水”。
食物环境卫生署职工权益工会副主席李美笑表示,曾有工人向她反映指,认为得部门当他们是“垃圾”,不满乡郊垃圾站没有设立休息室。李美笑认为,食环署现存垃圾站位置只为方便市民,未顾及工友的需要。随着极端天气渐多,工友面对的工作环境只会更恶劣,而没有休息室对工友的健康危害深远,部门应要制定政策改善现况。
她指出,食环署早于2004年便签订《职业安全约章》,虽然在市区部份的新垃圾站设施有所改善,例如设有厕所、更衣室、储物柜及饮水机等,但乡村的扫街工职安环境却从未改变。工会曾于本年8月发起签名运动,要求署方在乡郊垃圾站加设“有水有电”的太阳能休息室,并增设空间予员工摆放个人物品,惟当时食环署曾回复指,点名站已有相关设施。李美笑认为说法并不不合理,因为点名站并非工友实际工作环境,她建议当局能仿效巴士公司,在乡郊垃圾站设立休息室,提供一个合理的休息环境。
食环署表示,一向十分重视员工,包括外判洁净服务承办商的清洁工人的安全及职安健安排,除遵照劳工处的指引为署方员工提供所需物资,及按有关法例于合约条款中为承办商前线清洁工人提供保障外,亦积极在其他方面提供有效改善措施以纾缓户外工作对前线清洁工人健康的影响。署方密切留意员工职安健情况,以过去三个夏天为例,并没有接获署方员工中暑个案的呈报。
食环署已为员工订立酷热天气下工作的安全指引。为保障员工在酷热天气下工作时的安全和健康,署方除为员工提供保护衣物及饮用水外,亦要求主管人员按情况需要灵活编排工作,并经常查察员工的身体状况,以防员工在酷热天气下工作时中暑。此外,部门亦定期及在天文台发出酷热天气警告时向主管人员发出告示,提醒他们遵守有关安全指引。
食环署的公众洁净服务合约订明承办商必须严格遵守所有与履行服务合约有关的法例,包括第509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条例》)及其附属规例。承办商有责任确保其雇员在工作期间的职安健,包括为在不同环境下工作的雇员评估风险及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提供足够及合适个人防护衣物、装备、培训及合适的工作安排等。根据合约条款,承办商在提供服务时,须遵照《条例》规定,提供足够可供饮用的水予其员工,并为在酷热环境中工作的雇员评估风险及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食环署已在合约条文订明承办商缺乏及/或未能安排向员工提供足够饮用水的违规情况为严重失责行为,如承办商违反相关条文,食环署可在无需事先警告的情况下,向承办商发出严重失责通知书并扣减服务月费。若承办商因合约所提供的服务而触犯《条例》,署方可根据合约条款考虑终止有关合约。
食环署目前负责管理163个永久垃圾站,站内一般设有更衣及饮用水设施。部分位处乡郊的垃圾站碍于地理环境所限,例如地区偏远或面积太小,未能加设更衣设施,食环署亦会尽量安排员工于附近的永久垃圾站使用饮用水、更衣及贮物设施。现时,食环署在新建或翻新垃圾站时,若情况许可,会为署方或承办商员工提供饮用水、更衣及贮物设施,以及装设相关用膳设备,包括微波炉、桌椅及休息室。
食环署在2019年联同本地学术机构研发及设计新款具备排汗、透气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现时,已有35份街道洁净服务合约的清洁工人采用新款制服,余下3份街道洁净服务合约会在明年一月起采用新款制服。署方员工方面,新款具备排汗、透气及反光功能的工作制服现时亦已进入采购程序。
食环署有既定机制并不时进行巡查,以监管外判承办商的服务表现。此外,食环署各分区环境卫生办事处会与外判承办商保持有效沟通,指示及提醒外判承办商提供街道洁净服务须注意、跟进及改善的地方。如发现外判承办商违反合约条款,会向承办商发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各类“失责通知书”并扣减服务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