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署删报告|部份旧报告过两年未落实 前调查员忧变坏示范

撰文: 劳显亮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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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5月突删网上多年的调查报告书及年报,只保存近两年的资料。申诉专员陈积志解释,政府以往都在两年内落实公署提出的大部份建议,保留或致误导。不过《香港01》翻查已从网站删除的申诉报告,发现有超过两年仍未落实的个案,如未立档案法、康文署泳线分配及监管问题、滑翔伞规管及意外调查。
前公署调查员A接受《香港01》访问,说看到公署网站删除旧报告的新闻,当时感到震惊。A认为申诉专员公署是《公开资料守则》最后把关者,对政府不同部门迈向公开透明有示范作用,而现时删除旧报告,就示范了“迈向不透明”。

申诉专员公署。(资料图片 / 罗君豪摄)

检视不同部门行政权 小市民最切身

A说基于保密条款,在职和离职员工不能透露调查细节,因此A接受《香港01》访问时,只说了一般原则,以及作为曾经调查人员的感受。A说,有些主动调查个案,可能有传媒关注,找回昔日新闻报道可能还能找得到,但有些小市民的投诉个案,传媒未必有兴趣报道,却是小市民切身利益,可能就这样在网络世界消失了。

A举例说,申诉专员公署虽然无法定权力,将特定的人送上法庭,但公署会检视政府不同部门的行政权,普罗市民最切身相关的,正正就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市民可能被不同部门互相推搪,耗费时间精力,都是因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而申诉专员公署就是给那个个人一个公道的地方。”

5月19日,申诉专员陈积志接受《香港01》访问为申诉公署网页删旧报告惹议辩护。(资料图片 / 赖卓盈摄)

示范迈向透明 到示范迈向不透明

A说,以往工作时一直知道并相信,申诉专员公署是《公开资料守则》的最后把关者,其他政府部门网站增设公开资料守则专栏,亦是2014年申诉报告后的改进措施,“申诉专员公署一直对政府部门迈向透明起了示范作用,今日铲走旧报告,是否对政府部门‘迈向不透明’起了示范作用呢?”

2016年12月19日,申诉专员刘燕卿主持新闻发布会,有蛋糕庆祝申诉专员公署正式成为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法定机构十五周年纪念。(资料图片 / 江智骞摄)

望新任专员能相信公众

对于申诉专员解释,删除旧报告是为免引起公众误会,A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相信公众有能力分辨,“以前的专员认为有公众利益,所以放上网,现在换了专员,他当然有权这样做,但有权是否要这样用尽?希望他能重新考虑,能相信公众。”

2024年10月,申诉专员公署记者会,申诉专员陈积志见记者。按照他推行的新措施,他手中的“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对土地违例发展的执管主动调查报告”,将于2026年10月从网站下架。(资料图片 / 黄浩谦摄)

网站档案馆只有2021年后目录

申诉署过往在官网“全面调查”页面,上载详细调查报告。保存网络资料的网站网络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现时只保存了2021年11月后“全面调查”页面上的资料,当中的报告书存档亦不完整。

申诉专员陈积志周一(19日)说,以往公署提出的大部份建议,政府在两年内已经落实,若继续保留报告书可能导致误导,认为无保留必要。但记者翻查已从网站下架的报告,发现仍有政府部门无落实。

2020年7月,申诉专员公署开记者会,公开三份主动调查报告,包括“康文署公众泳池泳线分配及监管机制调查报告”。现时网站已看不到这份报告,只靠当日记者会流传的纸本版。(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

2014年建议立档案法 11年后仍未成事

申诉专员公署早于2014年已发表关于香港公共档案管理的主动调查报告,当时已建议香港引入《档案法》。不过,至11年后的今日,档案法仍未立法,法律改革委员会2018年咨询公众的报告书,至今仍未公布,而申诉署的调查报告亦已下架。

康文署“中央分配泳线计划”的泳线分配及监管问题,在申诉署发出报告的四年后都未解决。(资料图片)

2020年批康文署泳线分配监管不力 问题依旧

2020年,申诉署公布对“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公众泳池泳线分配及监管机制”的调查报告,指出康文署没有监管体育总会分配泳线的情况,有少部份泳会掌握大量公众泳线资源,对泳会经常取消租用泳线问题处理太宽松,对违规转让泳线亦规管不足。报告指出,康文署未能有效核查泳会有无利用公众泳线牟利,形容署方“信纳所有活动均属非牟利,只是一厢情愿想法”。

申诉署当时向康文署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并考虑成立独立小组或委员会,与业界共同制定客观和透明分配机制和标准。

2024年,泳总被指属会制度及资源分配不公,令问题再次走入公众视线,港队前泳手方力申的泳会学员,无法参与比赛,方力申与康文署、泳总、立法会议员何敬康开会,会后何敬康称,康文署承认有违规情况、监管不完善

换言之,公布报告四年后,康文署仍未解决问题,亦承认监管不善。申诉专员公署现已下架该调查报告,网上亦无其他公开资源保存详细报告,只有引述报告的新闻报道。

2023年10月2日,马鞍山昂平发生滑翔伞意外,涉事的滑翔伞教练、前警员袁伟杰“疏忽导致或允许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成。(受访者提供)

2022年建议设滑翔伞飞行员登记制 仅推自愿登记

2022年,申诉专员公署曾主动调查民航处对滑翔伞活动的规管,批评民航处在2018年前无切实执行与滑翔伞有关的法例,2019年制定许可证机制后亦无积极规管及监察。

报告建议民航处考虑要求所有飞行员事先向处方登记,或成为获政府当局认可的滑翔伞组织会员,以便出事后识别涉事飞行员及执法。民航处于2023年10月底推出的滑翔伞飞行员实名登记制度,但只属自愿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