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署删报告|部份旧报告过两年未落实 前调查员忧变坏示范
申诉专员公署5月突删网上多年的调查报告书及年报,只保存近两年的资料。申诉专员陈积志解释,政府以往都在两年内落实公署提出的大部份建议,保留或致误导。不过《香港01》翻查已从网站删除的申诉报告,发现有超过两年仍未落实的个案,如未立档案法、康文署泳线分配及监管问题、滑翔伞规管及意外调查。
前公署调查员A接受《香港01》访问,说看到公署网站删除旧报告的新闻,当时感到震惊。A认为申诉专员公署是《公开资料守则》最后把关者,对政府不同部门迈向公开透明有示范作用,而现时删除旧报告,就示范了“迈向不透明”。
检视不同部门行政权 小市民最切身
A说基于保密条款,在职和离职员工不能透露调查细节,因此A接受《香港01》访问时,只说了一般原则,以及作为曾经调查人员的感受。A说,有些主动调查个案,可能有传媒关注,找回昔日新闻报道可能还能找得到,但有些小市民的投诉个案,传媒未必有兴趣报道,却是小市民切身利益,可能就这样在网络世界消失了。
A举例说,申诉专员公署虽然无法定权力,将特定的人送上法庭,但公署会检视政府不同部门的行政权,普罗市民最切身相关的,正正就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市民可能被不同部门互相推搪,耗费时间精力,都是因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而申诉专员公署就是给那个个人一个公道的地方。”
示范迈向透明 到示范迈向不透明
A说,以往工作时一直知道并相信,申诉专员公署是《公开资料守则》的最后把关者,其他政府部门网站增设公开资料守则专栏,亦是2014年申诉报告后的改进措施,“申诉专员公署一直对政府部门迈向透明起了示范作用,今日铲走旧报告,是否对政府部门‘迈向不透明’起了示范作用呢?”
望新任专员能相信公众
对于申诉专员解释,删除旧报告是为免引起公众误会,A认为政府部门应该相信公众有能力分辨,“以前的专员认为有公众利益,所以放上网,现在换了专员,他当然有权这样做,但有权是否要这样用尽?希望他能重新考虑,能相信公众。”
网站档案馆只有2021年后目录
申诉署过往在官网“全面调查”页面,上载详细调查报告。保存网络资料的网站网络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现时只保存了2021年11月后“全面调查”页面上的资料,当中的报告书存档亦不完整。
申诉专员陈积志周一(19日)说,以往公署提出的大部份建议,政府在两年内已经落实,若继续保留报告书可能导致误导,认为无保留必要。但记者翻查已从网站下架的报告,发现仍有政府部门无落实。
2014年建议立档案法 11年后仍未成事
申诉专员公署早于2014年已发表关于香港公共档案管理的主动调查报告,当时已建议香港引入《档案法》。不过,至11年后的今日,档案法仍未立法,法律改革委员会2018年咨询公众的报告书,至今仍未公布,而申诉署的调查报告亦已下架。
2020年批康文署泳线分配监管不力 问题依旧
2020年,申诉署公布对“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公众泳池泳线分配及监管机制”的调查报告,指出康文署没有监管体育总会分配泳线的情况,有少部份泳会掌握大量公众泳线资源,对泳会经常取消租用泳线问题处理太宽松,对违规转让泳线亦规管不足。报告指出,康文署未能有效核查泳会有无利用公众泳线牟利,形容署方“信纳所有活动均属非牟利,只是一厢情愿想法”。
申诉署当时向康文署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并考虑成立独立小组或委员会,与业界共同制定客观和透明分配机制和标准。
2024年,泳总被指属会制度及资源分配不公,令问题再次走入公众视线,港队前泳手方力申的泳会学员,无法参与比赛,方力申与康文署、泳总、立法会议员何敬康开会,会后何敬康称,康文署承认有违规情况、监管不完善。
换言之,公布报告四年后,康文署仍未解决问题,亦承认监管不善。申诉专员公署现已下架该调查报告,网上亦无其他公开资源保存详细报告,只有引述报告的新闻报道。
2022年建议设滑翔伞飞行员登记制 仅推自愿登记
2022年,申诉专员公署曾主动调查民航处对滑翔伞活动的规管,批评民航处在2018年前无切实执行与滑翔伞有关的法例,2019年制定许可证机制后亦无积极规管及监察。
报告建议民航处考虑要求所有飞行员事先向处方登记,或成为获政府当局认可的滑翔伞组织会员,以便出事后识别涉事飞行员及执法。民航处于2023年10月底推出的滑翔伞飞行员实名登记制度,但只属自愿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