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名“12港人”邓棨然返港后首出庭 需申请法援 案11月再讯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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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之一的邓棨然3年前偷渡离港,途经内地水域被捕,并在内地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囚3年。邓棨然昨(22日)在内地刑满出狱,他离港前涉湾仔单位藏汽油弹案被控,被遗返回港后直接移交香港警方,成为最后一名移交的“12港人”。邓今(23日)被解至区域法院应讯,并处理依令缉捕归案程序。辩方并无保释申请,法官准案押后至11月2日再讯,以待被告申请法援、查看文件和索取法律意见等。

邓棨然涉嫌在2019年在湾仔单位藏汽油弹而遭起诉。他在2020年,联同李宇轩等11名港人乘快艇潜逃到台湾途中,被内地海警截获,其中10人已先后被押送回港,部份已认罪并判刑。邓因被裁定“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囚3年及罚款2万元人民币,直至昨日才刑满出狱。

案件编号:DCCC 323/ 2020

被告邓棨然今由警车押送至区域法院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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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棨然被移交香港警方后的情况。(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