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邓棨然内地刑满出狱移交香港警方 周三区院应讯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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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在内地服刑完毕的邓棨然,今日(22日)返港移交香港警方。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区域法院将于周三(23日)下午2时半审理邓棨然“依令缉捕归案”程序。今早大批传媒已到天水围警署采访,有警员拉起橙色胶带,并在场维持秩序。直至上午11时许,邓棨然乘坐的黑色七人车驶进天水围警署,车窗拉上帘,无法看到车内情况;而邓的家人亦已到警署门口等候。据了解,邓棨然今晚会留在天水围警署,明天下午会直接送往区域法院应讯。
警方表示,今日在在深圳湾口岸接收由内地执法机关送返的一名34岁男疑犯,他涉嫌与2019年9月30日在湾仔区发生的一宗“串谋纵火”案件有关。警方调查后,该男子被控一项“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以及属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他涉于2020年8月潜离香港期间,于内地水域被内地执法机关拘捕,其后缺席同年9月8日于区域法院的提讯,被法庭发出拘捕令通缉。内地执法机关完成相关司法程序后将该名男子送交香港警方,案件现由商业罪案调查科及国家安全处跟进。警方将安排该名男子于明天到区域法院应讯。

上午11时许,邓棨然乘坐的黑色七人车驶进天水围警署。(余俊亮摄)
邓棨然的家人亦已到警署门口等候。(翁钰辉摄)
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区域法院将于周三下午2时半审理邓棨然的案件,由法官高劲修处理“依令缉捕归案”程序,预计需时 15 分钟。(司法机构网页)

邓棨然在港涉及2019年一宗纵火案,被控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以及属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邓涉嫌于2020年联同另外11人偷渡离港,在内地水域被捕,事件被称为“12港人案”,其中涉案的11人已先后被押送回港接受审讯或判刑。根据资料,邓棨然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囚3年及罚款2万元人民币,案情指他指是主脑角色。

12名港人前年涉嫌偷渡离港,在内地水域被捕,11人先后被押送回港,其中8人已就“妨碍司法公正罪”认罪。

“12港人”潜逃至被遣返的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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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犯案时的年龄介乎16岁至31岁,12人分别为李宇轩、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黄临福及乔映瑜。《新华社》报道指,庭审披露邓棨然及乔映瑜准备偷渡前期已与“上家”商议偷渡计划,并被安排组织策划偷渡。邓棨然购买快艇,在安排下学习基本驾驶快艇的技能,并负责驾驶偷渡快艇,乔映瑜则负责与其他涉案人员联络。

邓棨然内地刑满出狱。(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