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吴智鸿自小曾被评为资优生 律师强调非专业恐怖分子

撰文: 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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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组织与“屠龙小队”合谋杀警及放炸弹案,被指是案中策划者的吴智鸿,早前已承认串谋爆炸及管有枪械等两罪,原定于今早(30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庭上透露辩方早前呈上书面求情包括吴小学的相关文件,辩方指想证吴自幼品学兼优,又指犯案与其本性不符,法官张慧玲着辩方要筛选内容,律师称稍后会再呈资料,张官称会把吴的判刑押后至与同案其他被告一并处理。

辩方为吴准备的书面求情提到,吴小时候曾被定为资优儿童,升中后成绩退步,后来更患上抑郁症。他在2019年尝试自己克服病情没再覆诊,又遇上社会事件感到沮丧,从而犯上本案。其律师强调吴并非专业的恐怖分子。

被告吴智鸿,28岁,身型高大,他今穿黑西装,扎着小马尾并有戴眼镜,他在庭上有向家人挥手微笑。

被告吴智鸿在高等法院求情时,辩方呈上其小学资料。(黄浩谦摄)

吴早前已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及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等两罪。案情指他计划于2019年12月8日,民阵举行国际人权日大游行期间,使用枪和两个分别含2及8公斤炸药的炸弹,置于轩尼诗道,并由屠龙小队引警方到附近地方时引爆炸弹;他被捕时亦发现管有枪械。

呈上小学资料证吴自幼品学兼优

辩方律师求称已向法庭呈入书面求情,张官指辩方的求情内容应该要有所筛选。辩方回应指,呈上小学相关文件,是为显示吴自幼品学兼优,犯案与其本性不符,又称之后会再呈上新文件。

无名小队另有两队员有罪

吴在案中被指是激进组织旗一无名小队的队长,他认罪后并无转作控方证人,被指与他同队的成员赖振邦,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成,下周一求情,与吴同一小队的成员彭军壕,早前亦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彭有转作污点证人。

求情称不应把吴定性为专业恐怖分子

辩方的书面陈词指,吴自小被评为资优生,初中成绩退步患上抑郁症。2019年尝试自行克服病情而没再覆诊。他因关心社会事件现感到沮丧,令症状加剧,继而走入歧途,并犯上本案,但。现已从新就医,病情受控。律师指案发只维持数月,认为不应把吴定性为“专业恐怖分子”,又指吴在还柙后已反省,他认罪应可获四分一的刑期扣减。

案件编号:HCCC 1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