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令.上诉|官认同单靠检控不足处理 有迫切需要颁禁制令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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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法庭颁发禁令,禁止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作非法用途,在高等法院被裁败诉。上诉庭今(8日)颁发判辞,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批出临时禁制令。上诉庭法官潘兆初在判辞指,特首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7条发出证明书,指4类涉及《愿荣光》的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构成国家安全风险。潘官指证明书对法庭有约束力,法庭亦尊重其评估,但补充是否批出禁令,法庭会独立裁定。潘官接纳行政构关的评估,认为单靠检控,已不足处理涉案的4类行为,因此有迫切需要颁发禁制令,以协助刑事法例,从而维护国家安全。

民事禁令可协助刑事法例

法官潘兆初在判辞指,法庭处理案件时,要把国家安全放于最重要的位置。而国安法和现时涉及维护国安的法例,包括刑事和民事法例,需同时并行,以达致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刑事法例并非唯一维护国安的执法工具,若需要民事禁令,以协助刑事法例,防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法庭应颁发禁令。

2019年社运期间,经常有示威者在活动中唱出《愿荣光归香港》。(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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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法庭会独立作出裁定

就特首根据《国安法》第47条发出证明书,列出4类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潘官强调,证明书对法庭有约束力,法庭应全面接纳评估,并予以绝对的尊重。潘官指,法庭执行其司法工作时,不会逾越其宪制上的角色,干预行政机关的权力。同时,虽然法庭会尊重行政机关的评估,但当相关问题涉及宪法或法律争议时,应由法庭独立作出裁定。而潘官认同原审法官所指,禁令或产生“寒蝉效应”,但仍属合宪。

国歌法在检控有时限禁令则未有

就原审法官拒批禁令时,认为禁令会与现行刑事法例有所冲突,潘官不同意其看法。原审法官在判辞举例指,《国歌法》有检控时限,但禁制令则未有时限性,原审法官因此质疑禁令会凌驾刑事法例的时限性。潘官则认为,禁令未有时限性,因涉及执行司法工作,国歌法有检控时限则是其立法时的考虑,不会出现禁令凌驾刑事法例的时限性。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称法庭会尊重行政机关的评估,但当相关问题涉及宪法或法律争议时,应由法庭独立作出裁定。。(资料图片)

特首列4类行为法庭认为应马上制止

潘官认为,创作《愿荣光》的人有意以它作为“武器”,推动2019年的暴力示威,美化暴力行为。同时,《愿荣光》亦唤起他人的反政府情绪。根据特首的证明书,禁制令列出的4类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潘官认为需马上制止。潘官亦接纳行政构关评估,认为单是进行检控,已不足处理该些行为,因此法庭有迫切需要颁发禁制令,以协助刑事法例,从而维护国家安全。

网上进行这些刑事行为的人难以辨识

潘官续解释,公众对涉案行为误解,而该等行为在《国安法》生效后仍然持续,显示单是刑事法例已不足以达致维护国安的目的。潘官认为,颁发禁令不但可协助刑事法例,维护国安,避免对国安造成无法补救的破坏,亦可消除公众的误解。此外,在网上进行该些刑事行为的人,难以辨识。潘官认为个别地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不切实可行,而颁发禁制令可说服网络平台营运者移除涉及的影片。虽然营运者未有参与是次聆讯,但表明若有有法庭命令,会配合政府的要求。

亦颁令禁制32条Youtube片

上诉庭颁发的禁令,禁制以任何方式传播《愿荣光》,旨在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或意图煽动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将其混淆成香港特区国歌,或指向香港特区是一个拥有自己国歌的独立国家,意图侮辱国歌。但禁制列明没有该些意思的学术活动或新闻活动,则不受禁制。

此外,就律政司上诉时,要求法庭颁令32条Youtube影片属禁令中的禁制行为,潘官亦在批准该申请。

案件编号:案件编号:CACV274、CAMP3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