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上诉|律政司修订最新理据 删除寒蝉效应等未获批部份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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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早前申请禁止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作非法用途遭拒,其后获准上诉,但需修改部份上诉理据。律政司修订理据后,今(4日)以发新闻稿方式,向被告人送达上诉通知书。据通知书内容,律政司保留法庭容许提出的上诉理据,同时亦应要求修订部份理据,包括删除有关寒蝉效应的部份。

高等法院法官陈建强今年7月驳回律政司申请,指港府欲禁制的行为已属刑事罪行,看不到民事禁令的实际用途。律政司不服决定提出上诉,并提出7项理据,包括:原审未有考虑国安法“至关重要”且有凌驾性、未有“充分尊重”特首评估、错误裁定禁令造成寒蝉效应等。

2019年社运期间,经常有示威者在活动中唱出《愿荣光归香港》。(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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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官拒就部份理据批出上诉许可

陈官考虑到国安法重要性,且涉及新的法律领域,批准律政司大部份上诉理据。不过其中一项理据,即指原审可以只禁制导致歌曲被误当国歌的行为,陈官认为律政司并未在原审时提出,法庭亦无责任协助其修改禁令内容,因此拒批这项理据。

拒就寒蝉效应批出许可

陈官亦认为,律政司指他未有考虑相关因素,但其列举的多项因素均不曾在原审时提出,除了网络平台需要禁令才肯移除内容这项因素属申请禁令的主要理由,其他都不准上诉。此外,律政司指原审错误行使酌情权,包括裁定禁令会制造寒蝉效应,但陈官反驳指,他的裁定是禁令若非与现行法例有冲突,即使会产生寒蝉效应,亦会基于国安考虑批出禁令,因此要求律政司删除有关寒蝉效应的部份。

另一被拒理据已被删除

而律政司今提交的上诉通知书中,列出6项获准上诉的理据,亦应陈官要求修改其中两项理据,包括删去原审时未有提出的考虑因素,以及指原审错误裁定禁令造成寒蝉效应的部份。(详看下图)

案件编号:HCA8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