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令|官称须马上制止相关刑事行为 裁上诉得直批出禁令
政府早前要求法庭颁令,禁止传播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作非法用途,但被高院原讼庭拒绝。政府早前提出上诉,并指有关禁令旨在他人利用歌曲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强调“新闻活动”及“学术研究”等合法行为不会受影响。“法庭之友”律师质疑,港府希望藉禁令要求网上平台将相关32则影片下架,但入禀状只列出如何构成非法用途,没有指明该些影片违法。上诉庭今(8日)颁下判辞,并指根据特首的证明书,禁制令涉及的刑事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上诉庭认为需马上制止该些刑事行为,并接纳行政构关的评估,单凭检控不足处理严重的刑事问题,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协助,从而维护国家安全,故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并批出禁制令。
律政司指歌曲令人混淆成香港特区国歌
律政司早前要求法庭颁令,禁制以任何方式传播《愿荣光》,旨在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或意图煽动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将其混淆成香港特区国歌,或指向香港特区是一个拥有自己国歌的独立国家,意图侮辱国歌,申请早前被原审法官陈健强拒绝。
2019年社运期间,经常有示威者在活动中唱出《愿荣光归香港》。(详看下图)
认为须透过网络平台停止相关行为
上诉庭指出,禁制令涉及的刑事问题严重,法庭必须立刻干预。此外,在网上进行该些刑事行为的人,难以辨识,认为个别地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并不切实可行,较为有效的方法,是透过网络平台营运者停止该些行为。
上诉庭强调,禁制令已顾及牵涉的言论自由和权利,并容许某些与歌曲有关的合法行为不受限制,例如学术活动或新闻活动
《愿荣光》曾被误当国歌887次
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早前在陈词时指,现今社会武力并非唯一推翻政府手段,散播谣言、假消息等或是更有效武器,又称《愿荣光》能够凝聚人心推翻政府,更曾被误当国歌887次,甚至多次在运动赛事上被误用。律政司亦强调,禁令不会限制非法活动,如洗澡时唱歌不会违法,亦将“新闻活动”及“学术研究”列入禁令的不受限行为。
辩方质疑禁令无法阻截传播
资深大律师陈乐信则以“法庭之友”身份给予辩方意见,他指律政司多番强调网上平台要求港府取得法庭禁令才肯将有关的32段影片下架,但现时禁令只是列出传播歌曲非法用途的基本原则,并没说明单纯传播相关影片便会构成非法用途,无法助以阻截传播(break the circuit)。
案件编号:CACV274、CAMP3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