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贩卖】香港评级与伊拉克相同 无专门法例 或被国际制裁

撰文: 慈美琳 劳显亮 郑祉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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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贩卖的受害者,除了受欺骗或处境危险而运毒的“毒骡”,还包括被性贩卖和强迫劳动的人。去年联合国移民局署任秘书、香港多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公民社会反人口贩运专责小组”,统计本港人口贩运受害者的辨识率为6%,但政府数据只有0.2%,相差悬殊。香港未有订立人口贩卖的专门法例,中央政府迟迟不批准联合国预防和惩治人口贩卖的《巴勒莫议定书》适用于香港,无法与各国协调资讯和边境管制。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和梁继昌希望提私人条例草案立法,但在目前政治格局下,是不可能的任务,政府就指本港有超过50条法例与人口贩卖相关,多元法例更灵活。系列之八 全文请参阅《香港01周报》记者:郑祉愉、劳显亮、慈美琳

【人口贩卖跨国调查・专页】毒骡——隐蔽的受害者

人口贩卖受害者识别率仅0.2%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3月10日在网志称,人口贩卖在香港“并不普遍”。据政府数据,2016至2018年间,共有14,769人接受识别,发现29名人口贩卖受害者,识别率仅0.2%。

不过,本港27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公民社会反人口贩运专责小组”,由联合国移民局署任该组织秘书,去年出版一份《初步识别及协助人口贩运受害人报告》,从1,037名潜在人口贩卖受害者中,确认到63名受害人,识别率为6%。何珮芝因此质疑,政府识别的受害者数字“奇低”。

按国际人权组织“行走自由基金会”发布“2018年全球奴隶指数”分析,按各国政府针对现代奴隶问题的措施评分,分为十级,香港分级排名倒数第三。亚洲地区只有香港、朝鲜、不丹及马尔代夫未有人口贩卖特定法例。

2017年,郭荣铿、梁继昌,与大律师马亚山(Azan Aziz Marwah)、事务律师何珮芝,共同草拟私人条例草案《现代奴隶制草案》,冀整合及刑事化各项罪行,2018年6月,草案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讨论,会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人口贩卖在香港并不普遍,香港有清晰法律及罪行针对有关问题。

目前,该草案未有提交立法会大会和提出动议的时间表,但按现行分组点票的政治格局下,不可能获得通过。

联合国打击人口贩卖议定书 中央批准适用澳门不适用香港

记者向保安局查询会否就人口贩卖订立专法,保安局回应:“香港有充足的法律,超过50条法律条文打击贩卖人口,包括禁止身体虐待、非法禁锢、刑事恐吓、非法管有个人财物、拐带儿童、儿童色情及虐儿、非法雇用员工等,部分罪行最高刑期达终身监禁,对有关罪行提供一套全面的法律条文。”保安局又表示,“这比依靠单一贩卖人口法例处理案件更灵活,这多元化的法例模式制度行之有效。”

联合国预防和惩治人口贩卖的《巴勒莫议定书》中,173个签署国共同打击人口贩卖行动,惟中国于2010年签署时,声明该议定书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却批准适用于澳门。梁继昌认为,唯一原因乃澳门早于2008年通过立法《打击贩卖人口犯罪》。他曾多次于立法会就人口贩卖提问,认为应该加入香港为议定书适用地区,“首先要香港先立法,不是向中央争取,中央对此事没有既定立场。”何珮芝指出,法例没有明确定义,根本难以辨认各种人口贩卖受害者,未能打击此罪行。

郭荣铿认为,“香港根本可以用作人口贩卖基地”,因为现存法例未有涵盖强迫劳动、童工、香港境外有组织的贩卖行为,更无法打击牵涉人口贩卖的洗黑钱活动,迫切需要法律改革。梁继昌直言政府无意立法。他狠批政府所指的50条法例的惩罚,极不符合罪行严重性,欠缺阻吓作用。如《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2条“意图贩卖而将人强行带走或禁锢”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普通法中的“非法禁锢”,可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101(I)条惩罚,最高监禁七年;《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6条“拐带儿童或少年”,最高只监禁两年。

ZN于2016年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害怕势力雄厚的前雇主寻仇,故不敢返回巴基斯坦。(资料图片 / 伍凯莹摄)

被奴役者求助无门 揭法律漏洞提覆核

被奴役者求助无门揭法律漏洞2015年,本港迎来首宗有关人口贩卖的司法覆核案,在港被剥削及强迫劳动的巴基斯坦男子ZN求助无门,指政府缺乏政策保护如他这类人口贩卖受害人,沿用《香港人权法案》第四条不得使充奴隶或奴工,提出司法覆核。

ZN来港四年无薪无假,被困在货仓内每日工作15小时,并且遭雇主虐打。ZN被骗返回巴基斯坦,又遭雇主取消工作签证,再偷渡返港讨薪,雇主以他和家人的性命恐吓。走投无路的ZN,向入境处、警务处和劳工处求助投诉,指自己是人口贩卖受害者,但各部门均表示不属其职责范畴,建议联络其他部门。

2016年12月,法院裁定ZN胜诉,判词指政府违反《人权法》第四条程序责任,未有调查ZN被强迫劳役的案情,令他被拒绝保护,而此案揭示港府处理人口贩卖问题存在“体制的漏洞”,因香港还未把奴役、人口贩卖等罪行刑事化。不过,其后政府上诉得直,判词中指《人权法》对强迫劳役受害者保障未至于涵盖改变立法的责任。何珮芝是ZN案的负责律师,直言政府上诉是“浪费公帑”。“我们只不过想保障香港的劳动市场、人身安全、防止人口贩卖或者强制劳动发生,连未发展国家都立法监管这类行为,香港竟然到现在也没有。”

梁继昌认为,毒骡同样属于强制劳动的一种,即使被迫,在现时情况下,政府一定会对其贩毒罪行作刑事检控,“我觉得应该可酌情处理。”

田光誉(站立者)曾陪同曾收留斯诺登的难民家庭,前往入境事务处遣送审理组。(郑祉愉摄)

翻译出错 立陶宛男子一度“被认罪”

人权律师田光誉(Robert Tibbo)曾处理一宗不作起诉的孤例。早在2014 年,患有严重智力缺陷的立陶宛男子Zilinskas Valdas由所任职车行的老板招募来港“假工作”,老板送赠的背囊夹层藏毒,Valdas在香港被捕。

田光誉指出,法官问“认罪是否自愿”,传译员根本不明白“自愿”(voluntary)一词意思,就已经代为覆述回答认罪。田光誉接手,需要再上庭,为Valdas逆转为不认罪,再提交心理学家及心理医生的专家鉴定报告,证明他有智力缺陷,律政司才决定不予起诉。

田光誉直斥Valdas的遭遇荒谬:“他明显是受害者,理应受到保护。除非香港有人口贩卖法例,不然这样的事情根本无法停止。”最终Valdas要靠田光誉义助,获安排机票,与身处英国的亲人团聚。对疑似人口贩卖受害者的毒骡被判监,何珮芝说:“我们法律严重不公道,制度亟待改革。”

保安局回应指,执法人员执行识别机制时,所采用的标准与《巴勒莫议定书》中就贩卖人口的定义相符,单单就2018年18位被识别的受害人中,并没有偷运毒品入境香港而被拘捕的涉案者被识别为受害人。2018年3月,保安局推出《香港打击贩运人口及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行动计划》,三十多项新措施多数针对外佣,包括劳工处加强巡查职业介绍所,设立24小时电话专线及七种语言传译,方便外佣查询雇佣权益,不过,其他人口贩卖种类的受害者未受保护。

香港目前并无专门针对人口贩卖的法例,被批有漏洞。(资料图片 / 高仲明摄)

港府打击人口贩卖 被批力度不够

“人口贩卖并不止是外佣的问题,《行动计划》排除了其他脆弱的受害者,例如性工作者、地盘工人、酒店管理工作者、移工、寻求庇护者……其他人也应该受机制保护。”反奴役组织“自由亚洲”(Liberty Asia)的法律部门主管Archana Kotecha说。曾经任职英国打击犯罪调查局属下的人口贩卖中心(UKHTC)的她介绍英国的全国转介机制,受害者求助后,享有最少45日时间,寻求庇护、辅导及医疗辅助,取得资讯、法律建议,并决定是否与当局合作,与此同时,警方需要实地调查,决定该人是否人口贩卖受害者,而受害者有机会上诉。“转介机制应该是清晰、易接触和透明的。”

保安局回应《香港01》查询时指出,所有相关执法部门已经将贩卖人口主题加入部门人员的入职训练中,去年有超过2,300名来自保安局、执法机关、律政司、劳工处、社会褔利署、医院管理局及东华三院芷若园的人员接受本地或海外有关贩卖人口的相关培训。

保安局未回应训练时数、各部门受训人数,只称警务处已把受害人识别机制扩展至全部24个警区及相关单位,海关亦在部门全面推行。不过,何珮芝认为前线反应冷淡,并未理解何为人口贩卖,“警方不愿意在警局录下投诉,甚至说强制劳动或者人口贩卖根本在香港并非犯法。”

至于实际保护受害人的措拖,律政司于2013年在《检控守则》中加入以《剥削他人案件》为题的新段落,列出识别及处理个案的大原则,并为检控官提供指引,“视乎个案的事实和情况,如符合前设条件,如受害人因被贩卖或剥削导致犯罪,律政司会在有需要时就该等罪行豁免起诉该受害人。”

律政司发言人指出,2014年1月至2019年1月控方根据有关《检控守则》,于五宗案件中向受害者给予起诉豁免,以便出庭指证犯罪者,当中四宗涉被剥削的外籍佣工,余下一宗涉安排女子在港卖淫。

海关多次在机场拘捕运毒旅客,藏毒位置包括鞋底、行李箱和背囊暗格,亦有人把毒品捆绑在身上,甚至吞下毒品胶囊。(资料图片 / 陈浩元摄)

港评级与伊拉克相同

港府打击人口贩卖被批力度不够人口贩卖是当今世界共同面对的难题,全世界预计有4,000万现代奴隶。美国国务院每年发布有关打击人口贩卖报告,香港已于2016至2018年连续三次被列入第二级观察名单,排名与伊拉克、孟加拉同级,远远差过文化背景相近的台湾、日本等地区。

政府曾经于立法会回应中指出,警方和海关共同成立的联合财富情报组,现时并没有备存与人口贩卖分类有关的可疑交易报告的统计数字。“联合国已七次在不同报告中指出,香港需为人口贩卖立法。”郭荣铿认为,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反洗黑钱条例必须包括人口贩卖罪行,没有专法,难以做到。

梁继昌指出,如果未能立法,港府亦应在各方面追上国际间的打击人口贩卖进度。他举例,港交所将于5月初,就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指引》推出新一轮咨询文件,他希望可以向前迈进一大步,要求报告范围涵盖供应链中买卖使用非法劳工、强迫劳动等产品的情况。梁继昌认为,对于人口贩卖问题,港府必须交出实质成绩,而且宜小心处理,“美国看香港,是整体来看,若果样样做得不好,加上有好多政治因素,一定会影响关系法,无可避免。”

《香港01》记者向香港监狱多名囚犯提起,香港没有专门打击人口贩卖罪行的条例,囚犯除了震惊,有一位甚至写信质问:“像香港这么一个富裕的城市,怎么没有一条人口贩卖罪行的专门法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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