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贩卖】现代版卖猪仔 来港打工被卖至一楼一凤大厦
传统上,在人口贩卖中,性贩卖问题最为严重。根据联合国2018 年《全球人口贩卖报告》,全球已识别的受害人当中,72%为女性,当中更有23% 为未成年,大部分是性贩卖受害者。香港保安局数据显示,自2015年启动人口贩卖受害者辨识机制后,2016至2018年间,一共识别有29个受害者,当中仅仅3个属于性贩卖个案。志愿机构慨叹现行法例难以入罪亦无阻吓力,犹如对人贩子开了方便之门,更发现原来性贩卖在香港从未停止,不少外国来港的性工作者,多数被操控和威胁,成为现代性奴。系列之九 全文请参阅《香港01周报》记者:郑祉愉、劳显亮
NGO统计 三成性工作者为人口贩卖受害者
美国“恐怖主义、跨国罪行及贪污研究中心”(TraCCC)创办人Louise Shelley出版《全球透视之人口贩卖》(Human Trafficking: A Global Perspective)一书,提到香港、荷兰鹿特丹等地,是人口贩卖的中转站,载货来港的跨境货车、小巴很少被抽查到,方便人贩子操控受害人被偷运来港。书中又分析性贩卖市场,“于富裕的中国城市如哈尔滨、上海及香港,对俄罗斯女人有很强的需求。”
人权律师田光誉(Robert Tibbo)亦提出,香港有可能是中国性贩卖的重要中心。数年前,他遇过一名东非女子求助,由于同乡声称可到中国内地的餐馆工作,并安排她持游客签证前往内地,结果她被带到农村,强迫与男人结婚,每隔数月,她就要来港更新签证,后来成功摆脱人贩子,现以难民身份居港。
“到目前为止,香港政府无搜集性贩卖数据,任何人都难以清晰估计问题的严重性。”人权律师何珮芝经常接触到性贩卖个案,亦从多个非牟利组织了解到,“香港、东南亚和欧美的性工作者当中,十个起码有三个是人口贩卖受害者。”
被操控威胁 多次来港从事性工作
先进城市仍有现代版“卖猪仔”香港反人口贩卖组织STOP.(Stop Trafficking of People)2015年成立,主要关注性贩卖和强迫劳役的人口贩卖个案,会定期随义工团队探访性工作者。其时任项目经理陈苒婷说,曾接触香港几类主要的性工作者,包括一楼一凤、酒吧女子、企街小姐和酒店小姐,相当部分都是性贩卖受害者。陈苒婷称,典型个案是来自泰国或菲律宾的女子,被香港时装店或餐厅高薪招聘广告吸引,到了香港后,才发现要在尖沙咀的一楼一凤大厦提供性服务,“她们想逃走,人贩子就威胁要归还机票、置装、屋租等费用,甚至不会告诉她欠多少钱,她们都是这样入行。”
不少东南亚来港的性工作者,都是持旅游签证,时限一过就会回国,之后再次来港。陈苒婷发现,这些性工作者多数是被骗入行,不少人更被要胁,“很多女孩都被迫拍下裸照或影片,若不肯再次来港,甚至不肯骗其他同乡来港,操控她们的人就会到她们的村庄发放其裸照,令她们不得不就范。”除了裸照,有些女孩的楼契,甚至电单车契被人贩子操控,“一逃走,一生的名誉就没有了,这些心理压力,令她们不敢逃走。”
逃不掉,不少人渐渐接受自己是性工作者。陈苒婷说,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遭遇属于人口贩卖,一开始更不会对义工打开心扉道出惨痛经历,“对外说很享受这工作,而家人就真的以为她们在香港的餐厅、服装店打工。”
陈苒婷常在不同场合分享反人口贩卖的重要资讯,最令她感到沮丧的,是常常听到“香港这么先进,怎可能有人口贩卖”,她说这正是现代版“卖猪仔”,比以前更先进、更恶劣。
法律难保障本地人口贩卖
识别受害者机制效用成疑本港《刑事罪行条例》有12条法例涵盖性剥削罪行,包括第129条“贩运他人进入或离开香港”,但何珮芝认为难以将人贩子入罪。她曾于区域法院旁听一宗人口贩卖性工作者的案件,政府起诉了几名人贩子疑犯,指他们贩卖泰籍女子来港工作,过程“斩件式”,运送女子的人,未必知道整个过程和最终目的,被告最终无罪释放。“要令人贩子入罪,要证实他们不止贩卖人口,也迫使他人从事性工作。”
何珮芝批评,人口贩卖并不一定是跨境的,可在本地进行,而香港在援交方面存在法律漏洞,以致有不法分子利用边缘少女,借援交为名,性工作为实,实际都是人口贩卖。
《香港01》人口贩卖跨国调查【专页】毒骡——隐蔽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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