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母职惩罚严重 产假增至14周 家庭岗位歧视反恶化?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时,宣布女性产假由10周延长至14周。平机会于本年8月曾发表研究报告,指香港劳动市场中普遍歧视女性,而负有照顾家庭责任的女性更是处于劣势。母职惩罚的问题在香港非常严重。因此,女性产假延长固然加强了对怀孕员工的保障,但同时也不禁令人怀疑,会否令劳动市场对怀孕员工的歧视进一步恶化?
平机会今年8 月公布的“香港工作间的家庭岗位歧视之研究”,显示7.8%受访雇员过去两年曾遭受此类歧视,不少皆是女性。受访雇员具体受到家庭岗位歧视情况如下:15%出现在招聘过程中,13.5%在离职过程中,7.8%在日常工作中。受访雇主及雇员都同意因家庭需要而请假是形成这类歧视的主因之一。
报告还指出需要照顾年幼子女的母亲会遭到受聘及升职上的限制。以金融和会计行业为例,需要照顾年幼子女的母亲只有16.7%机会获得聘用,远比排行尾二的第二类之38.9%为低。申请管理层职位时,需要照顾年幼子女的母亲的成功率远比男性低。
凡事都是有两面性。因此,产假从10星期增长至14星期固然是有意生育的打工女的福音,但同时不免令人悲观怀疑,会不会加强香港职场对怀孕女性的歧视?
曾为在职妈妈的Kelly当初为了教育一岁大的儿子,以获得优质的亲子时光,因此即使聘请了工人,还是选择从打滚逾十年的银行界休息一年。她当时也表达过香港职场的不友善:“我觉得香港雇主比较现实,不认为照顾小朋友是离开岗位的理由。”今次访问她对产假延长的看法,她就认为产假与照顾小朋友而离开岗位是两回事,前者的话“视乎雇主对雇员的关怀与同理心,如果态度正面,10或14星期分别不大;如果态度保守,就算维持10星期都不会心甘情愿。”
猎头公司总经理兼资深HR专家,人称“Son姐”的张慧敏也表达相同看法:“就算不是产假,都会有家人生病、弄伤手脚的情况,难道老板不给你放吗?最重要的还是看老板的性格,有没有同理心。如果他本来就黑心,觉得员工一放假就是‘蚀底’的话,早在前四后六已经会针对你啦,不会现在多了四星期才突显这个问题。”
退一步来说,产假14周建议一出,两天来争议不断,有人批评比起外国仍是太短,也有人指多了好过没有。Kelly作为过来人,表示欢迎政府的做法,但觉得六个月更切合实际需要。相反,资深HR顾问,亦为恒生管理学院企管发展中心总监的郭美德Joanna却认为14周十分足够:“美国在一众已发展地区中待遇最低,只有12周无薪产假,相比之下香港已经很好。”
那么打工仔女可以怎样找出老板对产假的看法呢?难道见工时就问定“我将来想生小朋友……”吗?Son姐即时用连续三个“不”来强调:“不好!不可以!不需要!”她指,原来打工仔的生育计划、婚姻状况皆属于私隐,无必要提,雇主也无权过问,否则就会触犯家庭岗位或性别歧视条例,“除咗畀张身份证佢睇吓,其他都唔使透露。”既然已有法律保障,那么打工仔女便不要傻傻地说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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