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山竹.劳工权益】挂八号仍开舖、迟到扣勤工 店员:冇酌情
超级台风“山竹”来势汹汹,天文台罕有提早六天预警,呼吁市民做好防风措施,但不少打工仔最关心的,仍是会否多一天“台风假”。其实在劳工处工作守则下,放“台风假”非必然权利,有很多工种,例如交通运输、医疗、酒店及保安等,仍需紧守岗位。以为打风只有提供紧急服务的工种才要上班?非也。很多零售业的员工打风仍要上班,即使没有人光顾,也要工作至营业时间结束。
“Sales呢行系咁架啦,都系要返工,好少唔洗返。”当了5年销售员的阿健(化名)没有选择权利,明知不合理只能接受,因为不上班或迟到会被扣勤工奖,甚至扣粮,那怕原因是打风,也没有酌情权。
摄影:黄宝莹
23岁的阿健当了5年销售员,先后做过两间运动用品公司,但他说这一行的打风工作安排大同小异,都不会白纸黑字在合约上说明,只会在公司内部指引中传阅。
例如他现时工作的公司规定,在工作时间内若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所有员工在经理批准才可下班及离开。阿健说,现时公司会等齐所有员工后才拉闸一起离开;他以往的公司则弹性处理,会安排在准备打风前两小时内分批让员工离开,“住得远啲个啲就走先,冇咁远就早一个钟走。”以往他工作的店舖在旺角,他家住天水围,完成收舖的工作后就可先行离开。回家路上,乘火车再转地铁,打风时月台、车厢比平日还要多人,大家都集中在这个时段下班,原先只需一个小时车程,变到要两小时才回到“大西北”。
打风迟到扣粮扣勤工 “有啲店长松啲、有啲严啲”
打风时可以下班看起来算是好安排,但阿健说,真正不合理的地方其实在“落波”之后。
“店铺营业时间结束前4小时,取消八号风球或黑色暴雨警告,需于取消或改挂后2小时内,返回工作岗位,并恢愎营业。”他以往和现在工作的公司,都有这种规定。以现时公司为例,晚上9时半结束营业,如果天文台在下午5时半取消八号台风讯号,阿健也要在晚上7点半前回来,那怕只是工作2小时。
这已不算灾难,阿健说他曾经早上回到公司,天文台在中午准备悬挂八号风球后,他下班回家;到下午4、5时,天文台取消所有台风讯号,他又要再回到公司。来来回回,由天水围到旺角,浪费的是时间、体力和金钱——公司不会补回他的交通费,也没有台风津贴,更别奢望有“的士钱”。
收入不稳追勤工奖 “死都要返工”
平日工作,客人也不算多,打风过后的半日更只有三四个客人光顾,根本没有人会特意逛街购物,“打完八号波、落完雨都冇哂生意,条街冇人行 ,少咗三分一客。”即使回到店后没有事要做,公司依然会叫员工回来,阿健依然会“愿意”上班,为的是那份勤工奖,“好重要,死都要返。”
销售员月薪以“底薪+分红”计算,收入不稳定,要视乎每月“销售额”而定,即该月能卖出一定数量的货品,收入若达标,店内每位员工均可分红。“(月薪)正正常常都出到15,000元、16,000元,好景个时咪18,000、20,000元。”对于阿健而言,不是每个月都能确定追到销售额,故此不想失去那可确定的1,000元的勤工奖。
其实阿健心底会想放“台风假”吗?他没有一丝雀跃,只是淡淡地说:“如果𠮶个月有机会追到target(销售额),就宁愿唔好打风,少一日生意、少一日追嘅机会;但如果𠮶个月target好大,明知都追唔到啦,就紧系搏佢打风,多一日半日假㖞。”作为平均每月收入万多元的打工仔,打风还要被扣粮,阿健很实际,宁愿多劳多得,赚多一点钱,保障自己。
8号波仍要求员工开工 程展纬:赚到尽
阿健工作的运动用品公司会安排员工在悬挂八号风球时不用上班,已算是不错,因为艺术家程展纬曾在去年悬挂八号风球的日子,在北角港运城发现同属威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Colourmix、Veeko及Wanko商店员工仍要工作至营业时间完结,当时商场内其他店铺已关门,唯独这些店继续开。今年他再到其他地区商场及地铁站商店向店员了解过,发现丰泽、运动家、日本城、君兰面包及东海堂的员工在悬挂八号、甚至十号风球的日子,仍要上班。
“卖衫、卖化妆品嘅,我真系谂唔到有咩咁逼切要系个段时间开。”程展纬认为,正因打风有危险所以才不用雇员上班,不理解为何要提供购物等非必要服务。他说打风商场人流不多,生意额有限,仍要员工冒险上班,是雇主“赚到尽”。
台风工作守则仅属指引 “劳工署不用负责任去规管”
劳工处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就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排提出多项实际指引,建议雇主参考,并制定合适的工作安排,及采纳具弹性的处理方法。不过这些指引非法例一部分,劳工处更表明各行各业不同职位的工作性质和要求有所不同,而一些基本服务,例如公共交通、公用事业、医疗服务、酒店及保安等,在恶劣天气下仍需维持正常运作,因此立例规管雇员在台风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并不切实可行。
程展纬表示明白有些工种需坚守岗位,但现时的指引方式,变相将工作执行的权力放任予雇主,劳工处不用负责任去规管。当雇主决定何时开店,决定哪些员工要上班,也只有员工承担各方面风险,“一个权力不均嘅劳工关系,畀佢(雇主)自己解决,交畀我哋(员工)同老板蹉商,老板系好自然地失去劳工面向,员工系冇Say。”
虽然守则建议,雇主咨询员工及让员工参与制定工作安排及应变措施,但程展纬认为根本不可能解决员工在台风下仍要工作的问题,“好似好公平嘅状况,其实边会公平,雇主梗系想你返啦,𠮶个关顾系零呀!”他建议法例需更清晰界定非必要性的工种不需要在台风下工作,或就工种设定审核,“唔可以一刀切,有啲人有需要(返工)所以唔定死佢(指引),而系有个更清晰位置。”
至于在台风下仍需工作的人,程展纬建议应给予更多保障,包括提供额外交通配套、车资、保险及额外薪酬等。
劳工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
在守则中分别向雇主及雇员建议多项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例如:
在雇主方面:
-咨询员工及让他们参与制定有关的工作安排及应变措施
-只要求绝对必要人员在八号或以上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上班
-在可能的情况下,为需必要雇员提供接送服务,或考虑向雇员发放特别交通津贴
-体谅因实际困难未能上班或准时上班的雇员,并作弹性处理。
-若雇员因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受控制的因素影响而缺勤,不应扣除他们的工资,及勤工奖也不应受到影响。
-详列在各种情况下工作时数、工资及津贴的计算方法
-考虑支付台风或暴雨当值津贴予上班的雇员
-当八号预警已发出时,应尽快安排雇员分批下班
在雇员方面:
-除非工作安排另有规定,在八号台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取消后, 一般都须返回工作岗位。
-与雇主合作,遵守安全规则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