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禁胶倒数|雪糕杯附胶匙获豁免可继续派 环团批“养惯懒人”

撰文: 邓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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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禁胶/管制即弃塑胶/走塑】垃圾收费两度延期至今年8月方实施,惟第一阶段管制即弃胶餐具及容器,则如期于4月22日起生效,今日(22日)刚好是倒数一个月,法例将禁止在堂食及外卖提供胶叉、胶刀、胶匙、胶饮管、胶搅拌棒及所有发泡胶餐具。《香港01》将于未来一个月陆续就禁胶法例作系列报道。

其实法例第一阶段限制对象主要是餐饮处所使用胶制产品,至于零售所得的雪糕杯内胶匙、杯面内的即弃胶、纸包饮品附带的胶饮管是否仍可继续使用,并无具体说明。环保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在供应点以外地方预先包装的饮食产品可获豁免。

一直关注回收议题的环保团体表示,现时大部分供应商会直接在雪糕杯内附上即弃胶匙,“啲供应商养惯咗啲懒人”,期望政策将来会再作检讨。

▼4月22日首阶段管制即弃胶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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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去年10月通过《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指定2024年4月22日实施第一阶管制即弃胶餐具和其他塑胶产品,届时本港将禁止在堂食及外卖提供胶叉、胶刀、胶匙、胶饮管、胶搅拌棒及所有发泡胶餐具。胶杯、胶盖、胶食物容器等,仍可向外卖顾客提供,但不准堂食使用。

除了餐具及容器,法例同时禁止免费供应及销售胶柄棉花棒、气球棒、充气打气棒、荧光棒、派对帽、雨伞袋、食物胶签、胶牙签。

不过法例并无列明,超市内预先包装食品附带的即弃胶餐具,例如雪糕杯内胶匙、杯面内的即弃胶、纸包饮品附带的胶饮管,是否可获豁免。

环保署回复表示,法例豁免在供应点以外地方预先包装的饮食产品所附带的餐具。

环团曾建议港府不豁免以上情况 期望将来会再作检讨

绿领行动总干事何汉威表示,市民购买杯面可能是想买回家食,在此情况下他们其实不需即弃胶餐具,如供应商在杯面内附带即弃胶餐具,会造成浪费。他又指,顾客以前购买雪糕,通常只会在需要时向店员索取,但现时现时大部分供应商会直接在雪糕杯内附上即弃匙,“啲供应商养惯咗啲懒人。”

何指,他在法例咨询期间,曾建议预先包装的饮食产品附带餐具不获豁免,惟最终事与愿违。他认为最终政府没有接纳其意见,是由于当局以往推行环保政策时,都会先取中间位,让市民习惯,期望政策未来会收紧有关政策。

绿领行动总干事何汉威表示,曾建议府不豁免预先包装附带餐具,期望将来会再作检讨。(绿领行动提供)

他补充指,饮食产品所附带的即弃胶餐具,不一定要由法例禁止规定,供应商及市民可以自觉在需要时使用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