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湾仔冲突|有人在油站旁掷汽油弹 两中年暴动罪成囚49及54月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2019年10月1日,逾百名示威者在湾仔一带聚集,多处有堵路及纵火,警方事后拘捕多人。其中两男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等罪成,案件今(8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区院)判刑。暂委法官李志豪斥,当日有示威者向汽油站附近投掷汽油弹,或许是无知愚昧及“杀得性起”,行为罔顾民居及令人发指。李官最后考虑到两名被告的参与程度,判他们分别囚49至54个月。
两被告分别54及40岁
两名被告蔡腾毅(54岁、发型师)及丁实勋(40岁、文员),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控罪指2人于2019年10月1日在湾仔菲林明道及杜老志道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士参与暴动。丁另被控一项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指他于同日在湾仔轩尼诗道319号外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11719 。
2019年10月1日,湾仔冲突中多处有人纵火。(详看下图)
+5
官斥示威者行为罔顾民居无知和愚昧
李官判刑指,涉案暴动发生在湾仔多个主要街道,有数百人参与,相关规模并不小。期间,有人向警方投掷砖块,将助燃液撒在火种上,更有人向汽油站附近投掷汽油弹。李官直斥示威者的行为罔顾民居,或许是无知而愚昧及“杀得性起”,做法令人发指,因为一但油站发生爆炸,必定会危及无辜生命。李官又指,暴动发生于举国庆祝国庆日,其目的明显不过,即借机挑起大众的情绪。
蔡有直接参与暴动囚4年半
李官最后考虑到,两名被告当日均有携带装备,明显是有备而来,非偶然参与暴动的人士。其中,蔡腾毅曾在现场掷物和叫嚣,有直接参与暴动,罪责较重,判其囚4年6个月;另丁实勋只是参与其中,角色较轻。但他在被捕时激烈发抗,将手狠狠扣在胸前,使警方在使用胡椒喷雾及用警棍敲打后,仍一度未能为他扣上手扣,可见其抗拒警员的情节不算轻微,终判其囚4年1个月。
案件编号:DCCC430/2022
10.1湾仔冲突|4男暴动罪成 与另7名认罪被告3.20判刑10.1港岛冲突|两中年汉现场被捕被控暴动罪 1人身上有美国国旗10.1尖沙咀冲突|官斥被告求情才称无知求减刑 10成人被告囚52月曾参与10.1暴动判囚 女文员参与理大冲突再被捕 认暴动罪候判男护士涉参与10.1冲突 警员记录不详兼非在集结区被捕 脱暴动罪油尖区10.1冲突|8被告警署外暴动囚4年7月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