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邓棨然拟承认涉湾仔汽油弹案 明年1.22答辩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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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之一的邓棨然涉于2019年在湾仔单位藏汽油弹而遭起诉,他其后偷渡离港,途经内地水域被捕,并在内地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囚3年。他于今年8月在内地刑满后被遗返回港,再被加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案件今(21日)在区域法院提讯,邓拟承认汽油弹案的控罪,押后至明年1月22日正式答辩。至于妨碍司法公正案,邓称需时索取法律意见,故法官将该案押后至同月24日再讯,期间邓需续还押。

被告邓棨然(34岁)一共涉及两宗案件:涉于2019年在湾仔单位藏汽油弹,被控“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及属交替性质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以及“12港人”潜逃案,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

被告邓棨然早前被遗返香港后,被押送至区域法院应讯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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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今指,早前已与辩方达成认罪协商,邓拟承认汽油弹案中的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届时控方将申请将原有的“串谋有意图而纵火罪”存档法庭。法官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22日答辩。邓需就妨碍司法公正案再索取法律意见,法官遂将该案押后至同月24日提讯。

邓在2020年,联同李宇轩等11人乘快艇潜逃到台湾途中,被内地海警截获,及后被裁定“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囚3年,直至今年8月刑满出狱后直接移交香港警方,成为最后一名移交的“12港人”。

案件编号:DCCC 3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