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㓥房业主滥收款项、无单据罪成 最高罚$7600 有业主涉11宗控罪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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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㓥房业主涉嫌违反㓥房租管规定,包括要求租客支付不被条例准许的款项、没有在限期前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没有提供租金收据予租客等,今日(20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定,被判罚款800至7,600元,当中最严重的个案被控11宗控罪。当局指,自㓥房租管生效逾一年半以来,已有共16名㓥房业主因违例被定罪。

有研究显示,香港㓥房户人均居住面积只有48呎,但安置大厦1/2人单位人均面积更细。(资料图片)

7业主共被罚款22600元

房屋局指,差估署早前发现被定罪的7名业主,涉嫌违反㓥房租管的相关规定,经深入调查及搜集证据后,决定向相关业主提出检控,涉及的罪行包括:

1/ 要求租客支付不属于㓥房租管条例所准许的种类的款项

2/ 要求租客付还经分摊的水电费时没有出示缴费单副本及提供书面帐目

3/ 没有在规管租赁的租期开始后的60日内,向差估署署长提交租赁通知书(表格AR2)

4/ 没有提供租金收据予租客

被判处罚款7,600元的业主违反属上述(一)、(三)及(四)项共11宗控罪。

7人被控判罚款800至7,600元,总共罚款22,600元;被定罪的业主中,最严重的个案违上述第一、三、四项,合共被控11宗控罪,判处罚款7,600元。自《条例》去年生效以来,先后已有16名㓥房业主被定罪,其中一人更被罚款18,600元。

差估署呼吁挺身而出尽快举报

差估署发言人指,希望这些被定罪个案能向“㓥房”业主发出强烈信息,必须严格遵守㓥房租管条例下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醒“㓥房”租客在《条例》下所享有的权益,强调当局会继续采取坚决执法行动,以打击任何违例个案。

当局又指,除了跟进举报个案,亦一直以多管齐下的方式主动识别、调查及跟进有关业主涉嫌违例的个案,并会要求规管租赁的业主提供与租赁有关的资料及参考文件,以核实相关业主是否已遵从《条例》的规定。若业主无合理辩解而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忽略署方要求,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

差估署呼吁市民如遇有涉嫌违规个案,应挺身而出尽快向估价署举报,强调此举将有助尽早遏止相关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