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调查:八成租户指业主滥收费 六成不举报 忧逼迁哑忍
《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自去年1月22日生效至今逾一年,民社服务中心今日(30日)发表有关租管条例实施及保障调查,只有半成受访租客与业主订立书面租约,即使订立租约,逾八成出现违例情况,如滥收水电费、杂费等,但只有不足一成租户举报业主,近六成担忧举报后会被业主逼迁或秋后算帐。
居㓥房三年的李小姐早前发现,业主违法向她收取垃圾费近一年,但只能追讨两个月的垃圾费,其余10个月为新例至新约间的“空窗期”而未能追讨,涉款约700元,质疑条例执行宽松,未有太大阻吓力。
民社服务中心于7月期间以网上形式访问205位㓥房户,发现只有50.7%租客受租管条例保障订立书面租约;33.2% 租约于条例生效前签订,不受条例保障;另有15.1% 未签租约,只有租单。
未能提供缴费副本 质疑滥收水电费
逾八成租客认为业主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如滥收水电费,而未提供相应缴费副本,或滥收杂费如厘印费、垃圾费等。有八成租客未知业主是否向差估署提交租赁通知书;逾九成租户不知道有租客查询租赁通知书及未有递交此表格。
㓥房户:立法咁宽松对个业主冇咩阻吓力
调查亦发现,即使发现业主有违法情况,不足一成租户会举报,近六成租客担忧举报后会被业主逼迁或秋后算帐。
㓥房租户李女士表示,于去年10月与业主签订新租约,后来得悉业主一直滥收每月约70多元垃圾费,最终经差估署追讨,成功追讨新租约生效后两个月的垃圾费,不过,由条例生效至新租约期间的10个月垃圾费,则未能追讨。
李女士批评:“立法咁宽松对个业主冇咩阻吓力,对租户又唔公平”,她又不满,差估署只建议租客与业主商讨,未会主动介入,“要我同业主倾,关系更加唔好,业主会觉得自己好麻烦。”
另有一位㓥房户Kitty 称,业主在收取水费时,未有出示相关单据副本,但她每个月要交400至500元水费,质疑业主滥收水费。
团体倡扩大保障至条例生效前租约 设保密举报
民社服务中心代表刘家荧建议,政府应修订条例,保障条例生效前签订的租约也能受到租管条例的保障;应加强有关租价通知书及供租客查询租价通知书相关法例的宣传和教育;同时常规化租价通知书后续问卷调查,了解租户实际租住情况及跟进业主违法行为;针对租户担心被业主逼迁或秋后算帐,应设立保密举报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