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被辩方问是否自视民主派 林景楠:我会定义自己系非建制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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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16名不认罪被告今(15日)续于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受审,控方应辩方要求,传召认罪的阿布泰创办人林景楠作供,他称原打算出选进出口界功能组别,因得悉许多支持者都非该界别选民,决定转投新界东。他自认政治触觉“都几差”,初选选情不理想,最后又重回进出口界。法官质疑,林曾形容功能组别制度“败坏”,为何最终要出选进出口界?林解释再次出选进出口界并不容易,因他当时尚未取得足够提名票,并说:“我认为自己系冇乜机会胜出嘅。”律师又问他是否民主派,林称会定义自己是“非建制”。

林认有参加初选借以颠覆国家政权

主控罗天玮今早表示,需传召认罪林景楠以供辩方盘问,获法官批准。身穿黑色西装、蓝色领带的林接受控方主问时,确认他早前已就本案认罪,承认参加35+计划,藉在立法会无差别否决财案,目的是要迫令特首辞职等,从而实施颠覆国家政权。

林景楠称2020年是沈旭晖向他提及参选功能界别。(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沈旭晖提及参加功能组别

辩方只有代表何桂蓝的大律师作盘问,他指林于今年1月先后录取两份口供,其中一份口供指,林于2020年3月获沈旭晖告知有关参与功能组别一事。林庭上称,当时沈并无提及初选。及至同年3月4日,林在Facebook发文宣布参选进出口界功能组别,并在同月28日参与功能组别协调会议,惟除了沈之外,他不记得有谁出席,他又称印象中会上无讨论若民主派取得过半议席会有何作为。

觉功能组别制度败坏而转投新界东

同年6月18日,林又在Facebook发文,表示支持何桂蓝参与初选,翌日却联络区诺轩,并问他可否由进出口界转投新界东。林说:“(区)有希望我留系(功能组别)嘅,但冇积极咁游说。”同日林宣布鉴于功能组别“制度败坏”,决定改为出选新界东。林解释:“我接触咗好多唔同地区嘅选民,咁佢哋都唔能够系功能组别上投我票,所以呢个就系我所指嘅制度问题喇。”问及林是否觉得功能制度不公,林指功能组别一直以来都只容许合资格选民投票,故“只属于小众”。

林景楠承认他在FB帖文支持何桂蓝(图),翌日问区诺轩他可否转投新界东。

进出口界都是建制派商会成员

辩方继而问林当时会否把自己视作民主派,林说:“如果要我去定义自己,我会定义自己系非建制。”据他所知,进出口界选民基本上都是一些属建制派商会成员,故他认为参选进出口界的胜算不大。

官指大部份法律界选民都是民主派

法官陈庆伟指出,不明白林为何因此便认为功能组别制度不公,反指法律界大部份选民都是民主派人士,民主派在这个功能组别的胜算也会较大,问林会否因此觉得不公?林表示明白法官想法,并解释指当时眼见进出口界过去4届选举都是在无竞争的情况下由建制派人士当选,再加上成为进出口界别选民“唔系咁易嘅,唔系本身自己做一啲相关业务就可以做到。”至于为何要使用“败坏”一字,林称:“相信因为当时嘅社会气氛。所以我会用一个咁强硬嘅字眼。”

林景楠自认政治触觉都几差,又认参选都无甚胜算。(资料图片)

林自认政治触觉都几差

法官李运腾问,林为何选择出选新界东而非其他地区。林指:“首先,我想承认自己啲政治触觉都几差。”他续称他从小都在新界东长大,亦是该区选民,加上印象中当时阿布泰在新界东区约有7间分店,所以他经常在店舖及新界东各区与市民沟通。

认为议员应有取态而非投弃权票

辩方问林在帖文提到决定转投地区直选的另一原因,是因为立法会有非建制派人士投弃权票。林表示虽然不记得当时立法会议员是就哪个议案投弃权票,但他认为议员应该要有取态,而非投弃权票。

被身边朋友游说再转战进出口界别

直到7月初选举行,林选情未如理想,排名不在新界东首7名当选人,月尾他又再度宣布会重投进出口界。李运腾问,为何林要重回一个他认为是“制度败坏”的选区?林解释:“当时身边嘅朋友都游说我,既然都冇人有资格参加,而我又有资格参加嘅时候,不如我都去试一试啦。”他又补充:“参选番进出口界,我会话系唔容易嘅,点解画唔容易嘅,因为我记番去到个日(宣布重投进出口界当天),我都仲未有足够嘅提名票。”虽然他最后能在提名期截止前获得足够提名票,但他同意:“我认为自己系冇乜机会胜出嘅。”

无出席过地区直选协调会

辩方盘问后,李运腾问他在6月下旬决定转投新界东之前,曾否出席各地区直选的协调会议。林称:“我冇出席过任何地区直选嘅协调会议嘅,法官大人。”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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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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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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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