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本土抗争派开记招令事完全失控 赵家贤退出初选作切割
民主派“35+”初选案审讯今(6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认罪的被告赵家贤继续作供,他指2020年7月14日,建制媒体以至中央驻港机构等,分别发言指初选或违国安法,戴耀廷亦向各选区发讯息提勿踩红线,赵认为戴是在力挽狂澜,然而本土抗争派翌日在未有通知大会下召开记招,并在会上表明否决预算案等言论,希望事件推至国际层面。赵形容这说法是“踩界”和“整件事系完全地失控”,认为众人所言是要把“揽炒”带入议会,戴亦认同有人“过咗界”。赵说他看过记者会后,决定立即退出初选,又说:“唔能够DQ佢地,只能DQ自己。”形容这是一个切割。
法官留意到民主动力在初选期间,其中一个Facbook贴文有“光复议会”和“对抗暴政”字眼,赵解释职员草拟内容时他未有为意用字,若他有谨慎留意,这些字便不会出现,赵并就此说:“我要认错。”
民动FB贴文有提光复议会
赵家贀作供时讲述民主动力在初选的主要工作,包括众筹和宣传,并曾在《苹果日报》手机应用程式刊登广告。控方展示其组织于2020年6月9日,在其Facebook专页的贴文。法官陈庆伟留意贴文中有“光复议会”和“对抗暴政”字眼。赵解释,“光复议会”是指民主派在立法会取得过半议席后,便可光复议会的功能。至于“对抗政权”,指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支持民主的人士觉得受到强大的政治打压,“对抗暴政”是表达愤慨,所指的现时政权。
赵称暴政是指香港政权
陈官问“暴政”是指香港政权,还是中国政权,或两个政权?赵起初回应不同人看过后,都会按其思维,有不同解读。陈官继续追问下,赵说是指当时的香港政府,但否认这是当时民主动力的政治立场,又承认未有做好谨慎责任的角色,当时职员便草拟内容给他过目时,他未有特别留意该字眼。
就贴文出现字眼认错
陈官续问,民主动力是否政治中立,只是做外判的工作?赵回应指该组织当然属于外判,但作为民主派的组织并负责协调,不能说是政治中立。陈官遂问,因此贴文出现该些字眼属错误?赵回应说:“我要认错。”若他当时有尽谨慎责任,便不会出现相关字眼。
区诺轩提议一起退出初选
赵续指,同年7月14日和区诺轩通电,区称会退出初选,提议赵也一同退出。赵说,当时建制媒体及中央驻港机构,甚至国务院也抨击初选,质疑违反国安法,区当时认为要停止初选。区和赵遂于同月15和16日,先后透过Facebook宣布退出初选。
区曾提及国安法第33条
他又透露,区在电话中有提及《港区国安法》第33条(减轻刑责的条文),也就是要终止有关计划,因此赵于Facebook贴文发出退出声明。但他补充,初选已投票,结果亦已公布,此方面无法作补救。
觉戴发讯息是力挽狂澜
控方遂问赵退出初选计划的原因,赵说除了和区的通话联络,戴于7月13日晚的记者会中,对初选是否完全合法有疑问。戴于同月14日向初选参加者发讯息,赵指该讯息除了是统一口径,亦是戴力挽狂澜,“把初选拉到唔好踩到呢𠮶红线”。控方早前该些讯息,内容包括戴称“不提瘫痪政府”等。
本土抗争派未知大会下开记招
惟他指,即使收到该讯息,本土抗争派仍于同月15日,在未有通知大会下召开记者会,表明否决预算案和所有议案。他们希望迫使政府DQ议员、解散立法会,从而提升至国际层面,望国际制裁中央政府。赵形容该些发言是“踩界”,“整件事系完全地失控”。
退出初选是一个切割
赵强调在初选提名表格中,加入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政府的条款,指此是担任民选公职的应有之义,但本土抗争派的说法绝对不符合此两条款。他又说:“(既然)唔能够DQ佢地,只能DQ自己。”强调当时作为民主动力的负责人,对组织和同事要负责,退出的决定亦让公众得知:“系一个切割”。
看到记者会直播后决定要立即退出
控方下午播放2020年7月15日的本土抗争派记者会,历时约1个多小时。之后控方问赵,他决定退出和该记者会是否有关系。赵回应说:“有好主要关系。”他称于同月14日和区诺轩通电话讨论退出后,决定区会先退出,赵则找一个时机。惟赵于7月15日透过新闻直播看到该记者会,便想到要立即退出。
把抗争意志带入议会即在议会揽炒
赵解释该记者会开始,便有发言者称把抗争意志带入议会,在议会进行“揽炒”。以他当时的理解,在议会进行“揽炒”,是指在议会的肢体冲突,或否决议案。他亦理解各人要透过否决预算案,令特首根据《基本法》解散立法会,令国际社会因著此事态发展,围堵中国,美国亦会制裁中港官员。
认为众人在记者会表明在红线入面
赵续指,该些言论不符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外,亦认为是违反《国安法》。本土抗争者在记者会的发言,是清楚表明“我地在红线入面”。但赵补充,他非法律学者,只是以一个有合理思维的人士角度考虑。
戴亦指有些初选人过咗界
法官李运腾问,戴于同月14日的讯息要避免踩到红线,是戴的说法还是赵的估计。赵回应指,收到讯后当天有和戴通电话,戴指有些初选参选人“过咗界”,他当时亦看到一些建制媒体的报导。
赵续指,戴当时从普通法角度,认为法例没有追溯力,但国安法于同年7月1日生效,初选参加者的言行对整个计划有不同程席影响。戴耀廷于同月14日发予初选参加者的讯息,除了是要统一口径,亦是要将“踩到界拉番出嚟”。
戴曾问赵正式选举时会否再出资做民调
控方其后展示戴耀廷于同年7月16日的Facebook贴文,表示“初选协调的主要工作已完成”,而他“争取多一些休息时间”。赵指,当时未有和对方讨论35+计划。约1星期后,戴曾问赵,民主动力会否出资,让香港民意研究所在正式立法会选举前做民调,赵回应民主动力已退出,不想继续之后的事情,因此未有出资。政府亦于同年7月31日公布,该届立法会选举延期。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