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6个关键词 施政报告33年演化简史
撰文: 冯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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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每年都会撰写施政报告,预告未来的施政方针及重要政策。以下是与施政报告有关,但你又未必了解的6件事:
1972年
首份施政报告
施政报告源于殖民地年代。港督麦理浩在六七暴动后,为加强与市民沟通、疏导民怨,在1972年首度向立法局议员解释及预告政府政策。
“致谢动议”
“致谢动议”从何而来?
行政长官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每年均会代表全体议员,动议向行政长官“致谢”。做法同样承袭自英国,由议员感谢港督对市民的照顾,“主仆意识”浓厚。回归以后,行政立法分立,特首、议员地位平等,议会不时争论应否舍弃“致谢动议”,改为立场中性的“本会察悉行政长官发表施政报告”,甚至表达不满或遗憾。不过由于涉及修改议事规则,立法会至今仍维持“致谢动议”的形式,但实际上议员是藉致谢动议辩论,发表对政策看法。
2008年
通过致谢动议“罕见”
由议员提出的致谢动议须经分组点票表决,但回归至今,历任特首共发表18份施政报告,致谢动议获原封不动通过的次数,仅得3次,对上一次已是2008年,另有一次来自临时立法会;还有两次经议员修订字眼后获通过。
10月/1月
宣读日期一再改
施政报告多数在10月立法年度开始时发表,但在2002年董建华连任行政长官后,以高官问责制需时试行为由,延后3个月至翌年1月才宣读施政报告;到曾荫权接任后,回复旧制于10月宣读施政报告。但到2012年,梁振英上任行政长官后,再度把宣读施政报告日期改到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