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律师指江与林小明关系要好 自称“半个女”叫林少操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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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经理人公司寰宇指涉违约的案件续审,江若琳今续作供,并接受寰宇的代表律师盘问。律师指江当时与寰宇的老板林小明关系要好,二人交流的讯息中,江自称以“半个女”身份著林不要操劳,又会想向林讲:“父亲节快乐”。江否认与林关系非常好,但称林曾透露与子女关系不佳,林与妻离婚时他亦不获子女支持。

原告为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江玲、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禀时指江于2004年在其父母任监护人下,签下10年的艺人经理人合约,其中一项条款指寰宇有优先权与江续约5年,寰宇亦通知江会行使续约权,但江单方面表示不续约,更拒绝参与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就此索偿。

江若琳每天都在丈夫陪同下到法庭。(朱棨新摄)

江称要承担工作人员头痛药费用

江指,除了音乐方面开支,她亦需承担工作人员的头痛药、使用牙签,以及舞蹈员的洗衣费等。寰宇的大律师指,江提及的头痛药和牙签支出,在单据中只出现一次,又指舞蹈员的费用属音乐开支。江表示不同意属音乐开支,并略带激动表示至今都不明白如何界定。寰宇的大律师质疑,为何江多年间未有就垫支费用查问,江强调她和母亲都有询问,但林小明回应是行规。

对于江昨日作供时称,林小明未有就江和林的绯闻,做任何事保护她的声誉,甚至现时对林感愤怒。江今澄清昨日作供时激动,强调事件已过去。

指江在与林讯息自称半个女

寰宇的大律师问及江和林的关系,在涉案时段是否非常好,并读出多个林和江之间的讯息。其中江称以“半个女”身份,著对方不要操劳。江庭上解释,林曾透露和子女关系差,子女在林和妻子的离婚事件中,不支持林。江因此当时想和林讲“父亲节快乐”;有次林赞江工作表现佳。林在讯息中著江到他家食鲍鱼,江回应:“终于轮到我。”江亦曾把自己的造型照,传给林,林回应:“造型麻麻”。惟江不同意当时和林的关系是非常好。

寰宇的大律师亦提及江的走光事件,指寰宇非江所讲从没有做任何事。江回应指,该些照片“到今时今日都喺度,各大网站仍然流传紧。”

案件编号:HCA 1225/2014

江若琳的主要供词。(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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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词重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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