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江忆被禁拮鱼蛋及搭公共交通 工作愈多反欠公司愈多钱
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经理人公司寰宇指涉违约的案件续审。江若琳今作供,讲及她在寰宇时的苦况,指公司不准她“拮鱼蛋”,亦不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要乘坐的士,以免遭记者形容她“捞唔掂”,影响她接洽工作的价钱。她又指当时越多工作,反而欠下公司越多钱。
原告为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江玲、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禀时指江于2004年在其父母任监护人下,签下10年的艺人经理人合约,其中一项条款指寰宇有优先权与江续约5年,寰宇亦通知江会行使续约权,但江单方面表示不续约,更拒绝参与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求法庭颁令合约仍有效,并向江追讨赔偿。
早前审讯时提及,寰宇会从所她的收入,扣除替江垫支的个人开支,如服装费、餐饮费等,
出道两年反欠公司17万
江若琳今作供时直言在寰宇工作期间,她工作愈多,欠公司的钱就愈多。相反,若她足不出户,反而不会欠公司钱。她自2004年和寰宇签约,2006年第一次收到公司的月结单,显示她欠下公司17万,涉及替她推广等费用。惟公司职员回应称这是行规,又开解她日后会有工作。
为电影唱插曲要自付label费
她透露,曾替电影“梦境日和”唱插曲,该电影的影音光碟封面一角,印有江的贴纸。惟公司著她支付该笔“label费”。她便追问,是公司要她唱这首歌疑为何她仍要付这笔费用,惟寰宇的律师指,非寰宇要求,是江提出的。
江若琳的主要供词。(详看下图)
工作途中著签月结单
寰宇的律师强调,寰宇每月有提供月结单供江签署。江回应说,寰宇每半年才提供一次月结单,她起初都有机会看,后来已没有这机会,因为经理人会在她工作中途著她签月结单,她未能把月结单带返家细看,同时月结单亦涉及多项垫支费用,她未能审核每个项目。
怕被记者影到形容她捞唔掂
江亦提及,案发时寰宇每月垫支5000至3.3万元费用给她作生活费,但江指该费用并不够用,她当时每月约有两万多元,但公司不准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要坐的士,又不准她“拮鱼旦”,以免遭记者拍到,形容她“捞唔掂”,影响替她接洽工作的价钱。
与天后级人马争影后不能失礼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称,江曾为一次登台,花费8万元买一条裙。江解释,该次是她首次在电影金像奖获提名,她须出席颁奖礼,她的对手还包括郑秀文、杨千嬅和周迅等天后级人马,其造型师指江的衣著不可失礼,要她穿著昂贵的裙子。
自言现成个衣柜总和都无8万元
江指,该价钱“好夸张、8万蚊太贵”、“我人生未买过8万蚊既衫”。她因此请求公司赞助一半价钱,惟高层杨剑标却称公司不会赞助她。江称现时仍觉得那条裙很贵,并说:“依家成个衣柜总和都无8万。”她提及此事时,声音哽咽。
案件编号:HCA 1225/2014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词重点。(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