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接受培训提醒要同传媒讲有歌手梦 “咁讲DJ会播多啲”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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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Elanne,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约纠纷官司,今日继续于金钟高等法院进行聆讯。上午9:45 江若琳与老公萧唯展十指紧扣抵达法院应讯。而林小明则没有到庭。

江若琳与老公十指紧扣到庭应讯。(叶志明摄)

律师指出江于04年的合约有讲明,她在05年年满18岁时就要再签一份合约,与04年内容是一样的,江表示她当年签约时,已清楚被告知她不可以就合约去寻求第三方的意见,只可以向公司律师咨询。“我出道嘅时候,经理人已同我做一系列培训,教我要同传媒讲我有一个音乐嘅梦想,话我自细好钟意音乐,有个想做歌手嘅梦想,咁样讲啲DJ先会播多啲我嘅歌,标哥、Kelly同埋音乐嘅promoter都有同我咁样讲过。”

律师问这些说话是否她当时内心真正想法,江说:“唔系,我话梦想系无价,但系其实我想讲梦想系好贵,因为所有嘅钱都系我畀嘅,不过我唔可以咁样讲。”律师指出她曾对传媒讲她自资7位数出碟,江说:“其实每一样嘢都系有因同有果,我咁讲系因为我喺08年受咗一个好大嘅委屈,卷入林生嘅家事当中,我同记者讲系因为要自资出碟而导致银行户口得返双位数,当时我系畀人屈到一个地步,呢次系去到一个绝路,令到我要讲出嚟。”江又表示寰宇没有带她去见其他唱片公司的人。

江表示不知道当年李彩桦在寰宇时是否需要垫支出碟,但知道男子乐团Square跟她一样要垫支出碟。律师指出06年有一个协议是寰宇有找其他公司去帮她处理音乐上的事宜,她表示:“完全唔知道。”

林小明今早没有出庭。(资料图片)

法官指出原告人是UAM即寰宇旗下的经理人公司,有别于寰宇集团,叫控方律师要搞清楚。江表示不知道集团旗下有其他公司去处理她的音乐事宜,也没有人跟她讲过,她接洽的只是她的经理人公司。律师问到江知否她所唱的歌版权是属于她的,江说:“我唔知。”法官即提醒律师要搞清楚歌曲版权是否真的属于江,律师表示会查核之后才再问这问题。律师问江是否同意推出歌曲后所得的钱要在较后时间才会收到,江说:“我唔识呀,全部都系公司处理嘅。”

案件编号:HCA 1225/2014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词重点。(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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