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案|受访称唱歌是梦想 真正想法是“梦想系好贵”
艺人江若琳(原名:江玲)被前经理人公司寰宇指涉违约的案件续审,江若琳今继续作供。对于寰宇的大律师指,她欠下寰宇的款项曾由200万,减至100多万元。江回应指,对她而言是“无意义”,指“无论我点做,公司都有办法令我系负数。”她又称,虽然以往受访时称唱歌是她的梦想,但其实内心的想法是“梦想系好贵,所有野都系我俾钱”。此外,庭上再提及江若琳被传介入老板林小明的婚姻,江在庭上激动落泪,法官休庭让她平复心情。
原告为寰宇艺人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江玲、东旺国际娱乐有限公司。寰宇在2014年入禀时指江于2004年在其父母任监护人下,签下10年的艺人经理人合约,其中一项条款指寰宇有优先权与江续约5年,寰宇亦通知江会行使续约权,但江单方面表示不续约,更拒绝参与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求法庭颁令合约仍有效,并向江追讨赔偿。
江指“无论我点做,公司都有办法令我系负数”
对于江于周一作供时称,自己在案发时越多工作,欠下寰宇的钱(指寰宇替她垫支的钱)反而越来越多。代表寰宇的大律师今盘问时指,江欠寰宇的款项,由2012年时的200多万,减至2014年时的100多万。惟江回应指“无意义”,并指“无论我点做,公司都有办法令我系负数。”
惟寰宇的大律师指,她的欠款中主要来自她在音乐方面的支出,相关支出达300万元。江不同意当时的“负数”主要来自音乐方面的支出,又指不能考究金额是否300万元。
江若琳的主要供词。(详看下图)
指经理人指示 要讲自己有音乐梦想一类的说话
江否认寰宇的大律师所指,是她向公司表示想自己想唱歌。惟大律师指江曾在以往受访时,称自己很喜欢唱歌。江庭上解释,经理人著她要向传媒称,自己有音乐梦想一类的说话,此举DJ才会多播放她的歌曲。
她形容说话内容并非她的真正想法,反指“梦想系好贵,所有野都系我俾钱”,惟她当时不能宣诸于口。惟寰宇的大律师反指,江曾向记者称,曾为出唱自资“7位数”。江解释,2008年时“受好大委屈,无端端卷入林生嘅家事(指江若琳被传介入寰宇主席林小明的婚姻)”,江母因此向传媒展示江的银行户口只有“双位数”。江形容自己当时“去到绝路”,因此有向传媒提到自资出唱片。
江否认寰宇的大律师所指,她和寰宇于2006年有口头协议,江音乐方面的制作和宣传费用,需由江负担。寰宇会替她垫支,但江需清还款项。
庭上重提和林小朋绯闻 江斥林保护她声誉 “到今日都系嬲佢”
江在庭上提及被指介入老板林小明的婚姻事件,指当时公司不准她向传媒澄清,仅可以答“清者自清”等。江指,她被攻击至遍体鳞伤,声誉受损,但林小明从没有做任何事保护其声誉。
律师指林当时向传媒称,其婚姻问题与江无关。惟江指,林本人亦质疑传媒的报道是否可信,反问林对传媒澄清“可信咩?”。对于律师指,江自己亦有向传媒澄清,江透露公司事后著她不要再公开谈及此事。
在盘问下,江坦承对林感愤怒,至今仍未释怀,“到今日都系嬲佢!”。律师指林亦受影响,江激动回应:“关我咩事呀?”法官见江庭上痛哭,遂休庭片刻。
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HCA1225/2014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词重点。(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