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夫认图奸22岁继女 称当家庭主夫感压力 无法控制性冲动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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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双程证来港与妻会合的男子,声称来港后当上家庭主夫,觉与妻子有社会地位有差距而感到压力,无法控制性冲动下企图强奸22岁的继女,并向对方大肆非礼。继女即往通知母亲后报警。男子今(16日)在高等法院认罪,法官把案押后至8月30日判刑,以候事主的创伤报及心理报告。
45岁被告,承认一项企图强奸,及一项非礼罪,指他于2020年5月29日在港侵犯当时22岁的继女X。
持双程来港与妻及子女同住
案情指,被告和X母在2016年结婚,X母本身有一名女儿(即事主X),及一名17岁的儿子,X母与被告结婚后,两亦育有一名儿子,案发时两人的儿子约2岁。操普通话的被告,去年持双程证来港,与妻子及这3名子女同住于一个约400平方呎的住所。
闯入继女房间性侵
案发当天早上,X独自在房间睡觉,被告的儿子亦在家。上身赤裸的被告穿著短裤走进X房,并爬上她的床上抚摸她的胸部和私处,又强吻她的脸和胸。X挣扎及呼救,被告没有理会,并脱下她的内裤和上衣,X见被告阴茎勃起,没有使用安全套,便拒绝及欲离开,但被告猛力按着X双腿,她感被告下体碰到其私处,被告最终逼X为他手淫及口交,并在X口内射精。
被告返回他的房间后,X即离开住所,并在同日下午向母亲哭诉差点遭继父强奸,X情绪激动,她在母亲陪同下报警。
闻继女无性经验即停止抚摸
被告当天被捕,他警诫下表示因一时冲动而侵犯X,X说从没性经验而感到害怕,故被告停止抚摸她,X亦曾向他说不。X求医后发现右手肘瘀伤,左膝擦伤,胸部和阴部也有损伤,医生认为和性交所致吻合。
与妻社会地位有差异感压力
被告称他是因和妻子的社会地位有差异而感压力,无法控制性冲动。辩方庭上称被告当时为家庭主夫,没有精神疾病,家人已离开他,重犯机会低。
案件编号:HCCC8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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