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司机声称好爱女儿 性侵并与亲女乱伦4年 重囚20年

撰文: 朱棨新 陈家怡
出版:更新:

中年铲车司机自女儿12岁起的4年间,多番性侵其亲女,包括迫手淫和口交,甚至性交。司机不但夺去女儿初夜,更迫她服食避孕药及使用性玩具。女儿哑忍多年,终因压力爆发,向友人透露遭父亲性侵。陪审团早前裁定司机强奸乱伦等6罪成立,法官今(25日)斥被告不单没有履行父亲责任保护女儿,更利用对女儿信任,当她是发泄性欲工具,彻底摧毁女儿童,重判他入狱20年。。

事主有自杀及杀父幻想

法官邱智立引述事主X的心理创伤报告指她患上创伤后遗症,经常精神紧张、情绪低落和自我责备,觉得自己身体污秽,她以烟酒减压,曾有自杀和杀父幻想,和男性发展亲密关系受到影响,需要接受精神和心理治疗辅导。而被告心理和精神报告则指,他重犯机会低及没有精神病。然而邱官指指出,被告干犯的罪行本已令人发指,事主是其亲生女儿,令案件更为严重。

保护子女是每一个父母应有和基本责任,被告不单没有履行父亲责任保护女儿,更利用女儿对他的信任,由她12岁起性侵她,当她是发泄性欲工具,彻底摧毁女儿的童年。每人只有一个童年,事主已没机会在父母爱护下长大。
法官邱智立

事主一生将在阴影下度过

他斥被告对其自私和禽兽行为,令女儿留下深远永久烙印,她的一生将在阴影下度过。他又指被告在报告不承认恶行和毫无悔意,问不知被告在午夜梦回会否对女儿自责。邱官续指,被告否认控罪令女儿在庭上忆述惨痛经历,从她多次哭泣作供可见内心痛苦。

乱伦刑期须与强奸非礼惩罚分期执行

就非礼、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和强奸罪,分别以监禁2年至14年为量刑基准,邱官认为被告无有效求情理由,他没有使用安全套令案情更严重,幸好事主没有怀孕和染上性病。就其中一项强奸罪邱官判处监禁14年,就乱伦罪判监6年。除了乱伦罪,其他罪行同期执行,总刑期为20年。

现年49岁的被告,被裁定1项非礼、2项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2项强奸和1项乱伦罪成立。案发于2015年至2019年间发生,事主X当时介乎12至16岁。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6

声称睡床较软诱女儿入房

案情指,X一家四口居于葵涌某单位。被告于2015年某个周末,趁X的母亲和兄长不在家,借词其睡房的床较软,著X到他的房间人睡。期间,被告在床上摸X的腰和胸,事后著X不要告知他人,又说这是他和女儿两人的秘密。自这次事件后,被告开始迫X为他手淫和口交。

事主X形容亲父是变态怪兽

被告在同年的另一个晚上,再趁X的母亲和兄长不在时,在家强奸当时还是处子之身的X。X在录影会面中称,被告强奸她前谓:“无事嘅,唔会痛.......我会好温柔。”她形容被告当时“个样好淫咁望住我”,形容父亲是“精虫上脑”、“变态怪兽”。

由于被告强奸X时未有使用安全套,遂要X服食避孕药,又说: “唔食你会有咗。”但X只服食了2、3个月,便私下停药。

被告买下性玩具待与女儿性交使用

于2018至2019年间,被告与X母闹离婚搬走。X因经济压力,之后亦搬往和被告同住。被告当时曾问X:“系咪钟意爸爸?你系咪留喺度陪我?”又表示“好爱”X。被告在新居有继续和X性交,并有使用性玩具跳蛋。

此外,被告和X于2019年2月到福建度岁期间的某日晚上,突然进入X的房间,表示想和X“扑嘢”,然后将她强奸。

压力爆煲至心理出问题

X在录影会面透露,她后来发现心理状况出问题,经常痛哭,直言:“见到佢(被告)想呕。”又认为自己“好污糟”。X因压力爆煲,搬离新居,并向朋友倾诉,其友人得知事件后,替她联络社工,辗转报警。 警方2020年3月拘捕被告,警方在他的新居找到性玩具。

案件编号:HCCC4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