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娃疑遭2男3度强奸案 被辩方指主动兼享受过程 事主:无印象
18岁少女疑在酒醉下遭2男3度强奸案续,女事主今日(14日)继续接受盘问,律师亦向她指出辩方案情,指当晚事主曾与首被告玩不同游戏,又问他“有无破处”,事主在的士上已有作出如躺在被告大腿等行为,在性交时更表现主动,又亲吻及揽著首被告,过程中更表现享受。惟女事却称没有印象,又否认在男友追问及压力下报警,并坚称当晚非自愿下性交。
律师指事主X对首被告有好感
女事主X在首被告王子健(24岁)的律师盘问下,承认与首被告王子健打机时,曾向首被告透露其男友控制欲强,管得她很严,亦不喜欢她“去蒲”,但她没有提及觉得这段感情沉闷。律师续指,X在深圳喝酒时,曾将定位分享予首被告,质疑X对首被告有好感,X否认。
在车上多身体接触
律师亦提及,事发当晚X与两被告及朋友喝酒时,曾玩过不同游戏,而X期间曾问首被告“今日打咗飞机未”、“手机有无J图”、“有无破处”,但X表示不记得有否问过这些事情。
律师续指,4人离开酒吧后上了的士,而X与首被告在的士上有亲密的身体接触,包括X躺在首被告大腿、揽著对方,二人抵达商厦后,首被告将X放在一张床上,而X主动亲吻首被告,亦替对方口交,之后双方进行性行为,过程中X表现享受,但X表示无印象。
称好热建议去酒店
律师亦指,双方发生性行为后,X称好热,并提议二人前往酒店,但X表示不愿行,于是首被告便揹著X前往酒店,X躺在酒店床上时,再主动揽首被告,又伸手入对方裤子摸其下体,亦帮首被告口交,之后二人进行性行为。X同样表示无印象,但指二次性交都不是在她自愿下进行。
为附和男友才报警
X称,醒来后返家见到男友,并蹲下大哭,男友遂问她发生何事,于是她便交代记忆所及的事。律师指,X报警是因为受到男友的追问及压力,为附和男友的意愿而报警,X不同意。
两名被告:王子健(24岁,地盘工人)和陈之宁(23岁,文员)。两人各被控1项强奸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9日,在湾仔海外信托银行大厦某层强奸案发时18岁的X。首被告另被控1项强奸罪,指他于同日在湾仔立兴大厦百佳酒店强奸X。
案件编号:HCCC1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