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飞利浦照明高级销售经理 涉秘密益妻子公司660万元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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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诉照明产品公司飞利浦照明前经理,控告他涉嫌在处理与一间贸易公司多项交易时,隐瞒其妻子是该贸易公司的的唯一股东兼董事,而交易涉及折扣及补贴,所涉总额最少约660万元。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下星期二(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诉香港女子手球代表队一名教练、一名队员及一名前队员,控告他们涉嫌串谋欺诈香港体育学院,致使体院发放政府训练津贴共2.8万元。(资料图片)

被告梁振希(40岁)为飞利浦照明香港有限公司前高级销售经理,被控两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2003年4月加入飞利浦电子,该公司供应照明产品等电子产品。飞利浦照明则于2016年2月成立,专门出售照明产品,被告其后亦调职至该公司。被告受聘于该两间公司期间,负责处理客户订单,贸易公司Supreme Profi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是其中一个客户,而被告妻子是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兼董事。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3年9月16日至2018年11月7日期间,作为雇员有责任向飞利浦电子及飞利浦照明全面披露任何现有或潜在利益冲突,但隐瞒或没有披露其妻子在Supreme Profits的权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公司继续授权他处理Supreme Profits向该两间公司发出的订单。

Supreme Profits涉嫌在上述期间向飞利浦电子及飞利浦照明,发出逾6,300张订单,并获该两间公司提供折扣及补贴,总值最少约660万元。飞利浦电子及飞利浦照明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