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o向雇主舞馆工伤索偿胜诉 律师透露Mo现于外国医院留医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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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团MIRROR于2022年7月的红馆演唱,发生大型屏幕堕下事故,事件中有舞蹈员受伤。其中一名受伤舞蹈员李启言(阿 Mo)早前入禀区域法院,向其雇主“舞馆”就工伤索偿。案件今(4日)在区院处理,舞馆今仍没有派代表应讯,法官罗丽萍认为答辩人公司明显逃避答辩及违反命令,加上答辩人早前已就有关的刑事检控认罪,颁下申请人胜诉的“非正审判决”,裁定答辩方对申请人有法律责任。

案件将押后至10月17日再进行指示聆讯,以待双方存档证人陈述书,如答辩人没有陈词,法庭会颁下“除非命令”及排期审讯。

李早前曾在其申索文件透露,意外前他月入约 73,720元 ,其律师透露,李现于外国的医院留医。

男团MIRROR的红馆演唱会严重事故中,遭萤幕压中舞蹈员李启言(阿Mo)。
Mirror演唱会2022坠屏幕经过。(资料图片)
Mirror演唱会2022坠屏幕经过。(资料图片)
Mirror演唱会2022坠屏幕经过。(资料图片)
2022年7月28日,MIRROR演唱会期间,一块屏幕从高处堕下,压伤两名舞蹈员,其中李启言(阿MO)颈椎重创,至今仍留院治疗。(劳显亮摄)
Mirror演唱会2022坠屏幕经过。(资料图片)
李启言(阿Mo)被屏幕压伤颈椎严重受伤,需留医深切治疗部事隔快3年,现仍在接受治疗。(劳显亮摄)

申请人为李启言,被告舞馆有限公司。答辩方继续没有代表出庭。李于2022 年 7 月 28 日受雇于舞馆期间,在表演时发生意外,伤及脊椎,四肢瘫痪。李当时 27 岁 。

金额仍有待商榷

法官罗丽萍认为,答辩人公司明显逃避答辩及违反命令,加上答辩人早前已就有关的刑事检控认罪,故颁下申请人胜讯的“非正审判决”,裁定答辩方对申请人有法律责任,而赔偿金额仍有待商榷。

申请人欲加入承建商

申请人望索取劳工处的文件,以决定是否加入承建商作索偿对象,惟罗官指出,案件由发生至今已经3年,认为已拖延太久,违反《雇员补偿条例》的立法精神,相信当事人都希望尽快得到合理赔偿。罗官续提醒申请人,案件须经正式(proper)的审讯确定赔偿金额,若再押后案件,他们有机会须面对逾期审讯的问题,望申请方可尽快索取大律师的意见,不应再拖延案件。

毋须再提供医学专家证供

罗官同时颁令双方须于42天内存档证人陈述书,针对收入、要求补偿的医疗费及申请人需要的照顾方面的损失等议题陈词,并强调申请人毋须再提供医学专家的证供,并说:“唔需要再折腾呢位申请人去验伤。”如答辩人没有陈词,法庭会颁下“除非命令”及排期审讯。

申请人律师透露,申请人目前在外国的医院留医,预料会有1至2位证人作供。

案件编号:DCEC3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