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署删资料|查阅村屋违规仅获一报告 职员:无指明视作一份

撰文: 林远航
出版:更新:

申诉专员公署网页早前将2023年之前的调查报告、新闻稿及年报等旧资料全数下架,公众现时需向公署申请,方可查阅已下架的资料。《香港01》记者早前以市民身份,申请查阅已下架的报告,获安排今早(26日)到公署办公室查阅文件。

记者以“本港村屋违规”及“本港公开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为主题,向公署提出申请,成功获得后者的两份相关主动调查报告。至于前者,记者仅获安排查阅一份。惟翻查资料,历年涉及当局处理村屋违规的主动调查报告,至少有七份。

记者就此事向公署职员查询,对方称若未有具体指明要求查阅的资料,会视作查阅一份资料,又指要查阅其余报告,要“跟返程序”再向公署提出申请,无法即时查阅。至于如何决定提供哪一份资料?对方未有正面回应。

申诉专员公署网页早前将2023年之前的调查报告、新闻稿及年报等旧资料全数下架,公众现时需向公署申请,方可查阅已下架的资料。(林远航摄)
申诉专员公署网页早前将2023年之前的调查报告、新闻稿及年报等旧资料全数下架,公众现时需向公署申请,方可查阅已下架的资料。(林远航摄)
查阅室内列出各项守则。(林远航摄)

可用手机拍摄文件 每个查阅时段为1.5小时

记者于上周二(20日)以市民身份,向公署申请查阅已下架的报告,要求查阅内容有关“政府公开资料及档案管制度”及“本港村屋违规”的调查报告,其后获安排今早可到公署位于上环信德中心的办公室查阅资料。公署并在电邮中指,查阅人可自备纸张和笔,亦可以使用手机拍摄文件。

记者今早到办事处后,有职员询问来访目的、核对记者身份后,带记者到一间房中,并要求记者先阅读“查阅公署资料守则”及有关告示。守则提到,使用者须在公署的指定区域内查阅资料,每个查阅时段为1.5小时,同一时段内只可索阅最多6份文件。

职员给了记者三份主动调查报告,包括于2014年3月出版的“香港的公开资料制度”及“香港的公共档案管理”、2017年9月的“地政总署对某违规村屋的管制行动”。(林远航摄)

公署至少有七份涉及“村屋违规”调查报告 公署只提供一份

其后职员给了记者三份主动调查报告,包括于2014年3月出版的“香港的公开资料制度”及“香港的公共档案管理”、2017年9月的“地政总署对某违规村屋的管制行动”,即针对“村屋违规”,公署仅提供一份调查报告。

不过较早前,记者在一个网上资料库中,发现2015年至2016年期间有市民根据公开资料守则要求申诉专员公署披露资料的一系列电邮纪录。在其中一份电邮中,公署提供了由1995年至2015年中公署所有已完成的主动调查列表,资料包括个案编号、中英文课题名称、宣布开始及完成调查的日期。经核对部分年份的资料,该列表内容与政府新闻处就公署记者会发出的新闻稿吻合。

翻查资料,过去公署不止一份调查报告与村屋违例有关。(立法会文件截图)
翻查资料,过去公署不止一份调查报告与村屋违例有关。(立法会文件截图)

连同翻查立法会财委会的相关质询文件,近30年来,公署一共至少有七份主动调查与记者提出的“村屋违规”主题有关,涵盖违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措施、排污设施等(部分题目以“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代替村屋,两者英文同为New Territories Exempted Houses)。

针对“村屋违规”,公署提供一份于2017年九月发表的“地政总署对某违规村屋的管制行动”调查报告。(林远航摄)
申诉专员公署网页下架2023年之前的调查报告等资料,市民只可申请办公室查阅实体报告。(林远航摄)

查阅其余报告需再向公署提出申请

记者遂向职员提出,公署并无提供足够报告,并问到可否提供其余报告,职员承认有关题材广泛,但指若未有具体指明要求查阅的资料名称,会视作查阅一份资料,又指若要查阅其余报告,要“跟返程序”再向公署提出申请,无法即时查阅,“可能要麻烦大家暂时写清楚个年份或者题目畀我哋。”

问到没有目录如何知道报告标题,职员未有正面回应,仅称“大约啦”,又指相关同事审阅申请时,若未能确认申请所要求查阅的资料,会联络申请人作确认,“mention返边啲报告。”不过,记者从未收到过类似的电话或电邮。

记者再问职员可否提供历年调查报告的目录,但职员称目录不属可提供的资料。记者又问到为何做法与以往有变,职员同样未有正面回应,仅指可以电邮向公署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