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消防员涉轮奸酒醉女 次被告称未试过三人行 觉新鲜让同僚加入

撰文: 陈蓉
出版:更新:

两名时任消防员涉于酒店强奸26岁女友人一案,今于高等法院续审,次被告陈卓轩今(20日)出庭自辩,陈称事主X当日身穿短裙,玩游戏时又曾“嗲”他,他摸X大腿亦无抗拒,他曾感到性兴奋而独自到厕所冷静。后来X在首被告去厕所时,主动用小腿“撩”陈的小腿,又伸手摸和扫他的大腿内侧,他觉得X在给他性暗示,他便开始摸X,X亦有配合并引导他性交,更发出诱人的呻吟声。陈称与X性交期间,首被告突然出现,且灯光变暗,由于他从未试过“三人行”,觉有新鲜感,故接受了首被告加入。

两名被告:李浩田(31岁)及陈卓轩(29岁)同被控一项强奸罪,指他们于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太子道西193号新世纪广场帝京酒店978号房,强奸X。

次被告陈卓轩自辩时称,觉得事主X有向他发出性暗示。(陈蓉摄)
两名被告被指在帝京酒店酒店房内轮奸女事主X。(黄学润摄)

已离开消防队现职装修

陈作供指,他现年29岁,从小立志成为消防员,他在2018年高级文凭毕业后投考消防员,事件发生后已离开消防队,现职装修散工。

X曾表示不想有长远关系

陈指出,他在2019年认识首被告李浩田。在2021年8月8日,与李、X及一男一女到尖沙咀喝酒。陈称,一开始并不觉得X特别多话,记得她当日有鼻环,身穿短裙,大脾有纹身。X表示她不想拍拖,不想建立长远的关系。陈觉得X外向和热中社交。他记得X在当日叫了一杯卖相好看的椰子味的鸡尾酒,故曾问X是甚么酒,X亦有叫他可以试试那杯酒。

指X游戏期间有嗲陈

陈指出,至同月20日,李问他要不要去饮酒,并称当晚会有X及另外两名女性友人出席,亦指出他没有信用卡,故叫陈代为订酒店房。陈当晚去买果汁、冰及零食,故没有与李和X晚膳,便上房等二人,其后三人开始游戏。因为X“嗲”他,所以他有代X喝了约3至4杯酒左右,之后X上厕所,陈和李便靠在床头休息,X及后主动地坐在二人中间。

觉性兴奋后曾到厕所冷静

陈作供指,当时X身穿短裙,觉得她“好吸引”,于是伸手摸她的大脾及内侧,X没有说不好,亦没有拒绝。陈其后感到有性兴奋及勃起,于是去洗澡冷静自己。

认为X撩其小腿撩是发出性暗示

不久后,李亦走进厕所说想洗澡,他便离开浴室,并看到X躺在床上玩电话,上身有穿衣服。陈形容,X有醉意及兴奋,亦有与他对话,并用脚在他的小腿上来回“撩”了几下,他觉得X是在回应他摸其大脾的行为,认为是给他性暗示,遂再伸手摸她的大腿及内侧,X再用手指扫他的大腿内侧,陈说:“肯定畀紧性暗示。”

指X主动吻他

陈续指,其后X主动吻向他,于是他用手指摸X阴部,X有配合她的行为,其后他再用中指插X的阴部,X拒绝并称觉得“有啲刮”,他之后伸手摸胸,并指当时其胸围扣已经松开。

X没有拒绝并引导他性交

陈称,当时他问X可否口交,X以“呀”一声回应,及后为他口交。他之后要求X躺下,X有“擘开脚”配合他性交。陈续指,当日性交时有用手压住X的肩膀,X亦没有拒绝,只觉得X在摸他的胸口,X及后有再引导他性交。陈指出,X全晚都没有表示过拒,性交时亦有发出“好诱人的呻吟声”,及后他转作不同姿势,X亦有配合。

从未试过三人行觉有新鲜感

陈称,过程中发觉灯光变暗,李突然出现,陈觉得惊讶,于是停止动作。李之后问X可否亲吻他。陈形容,因为他从未试过“三人行”,觉得很有新鲜感,当时他亦有性欲,故很快就接受了李的加入。

性交后X仍有与陈对话

陈忆述,李再问X可否为其口交,X以“嗯”回应,及后李射精在X脸部近眼位置,并听到X发出“喂”声,之后他到洗手间拿毛巾帮X抹面。李洗澡期间,他和X躺在床上看影片,X告知他,她有养了一只芝娃娃,名叫“Bonbon”。

陈认当时他与首被告均有女朋友

陈续接受控方盘问指,他在工余时间报读了城市大学的消防工程学位,并计划投考消防队长。控方续指出,在2019年到2021年间,被告有一位认定身份的女朋友,陈同意,他知道李当时亦有女朋友。陈称,当日因X叫他尝试她的饮品,在二人共饮同一杯饮品的情况下,故觉得X亦对他有好感。

认为女方不同意性行为会开口拒绝

陈续指,同意即使是情侣,性交亦要获得女朋友同意,但他不会开口问,因为觉得如果女朋友不同意的话会拒绝。

案件编号:HCCC23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