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陪审团退庭两天裁定周死因存疑 官指研讯已接近真相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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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乐前年11月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平台,4日后不治,当晚该区曾发生警民冲突。事隔一年,死因庭展开研讯,裁判官高伟雄昨给予非法被杀、死于意外、死因存疑共3个裁决选项后,5人陪审团退庭商议。惟他们讨论约6小时后,仍未得出结论,陪审团今早(9日)返回西九龙法院继续商议,并商讨近10小时,3女2男陪审团以4:1裁定周死因存疑。周父在庭外称,想向儿子说:我地已经尽晒力,希望他知道。

周父称想向儿子说已尽晒力

【下午8:15】周父离庭时在庭外称,正如法官所讲结果只是“差少少”,他又称很多谢陪审团,真的很认真,并不计较时间,他又说,想同儿子讲一声:“我地尽晒力啦,希望他知道。”他指陪审团这样认真,认为其裁决是应该值得尊重,现在要休息一下再谂。他又称在过去两个月,只是努力找证人,与律师商讨,其实都几累。但他称,现在真是要休息一下。他又透露不时都会探梓乐,与妻子一直互相扶持,很感谢律师团队的帮助和支持。周母亲步出法院时鞠躬道:“我只系想讲一句:辛苦晒大家。辛苦晒。”

陪审团建议停车场三楼石墙加设栏杆

【下午7:45】陪审团裁定周梓乐2019年11月8日在伊利沙白医院离世,导致死亡的伤害为头部受伤,而受伤的情况为同月4日凌晨约1时,在尚德停车场A高处堕下。5人陪审团以大比数裁定周死因存疑。周的父母闻判后表现冷静。

陪审团向管理肇事停车场的管理公司(威信控股有限公司)建议,更新闭路电视系统,作实时设定,避免盲点;以及在三楼石墙加设栏杆之类,以作警示及指示。

官形容研讯已差不多接近真相

裁判官高伟雄称梓乐年轻有为,法庭要处理这类案件亦非常难过。他形容是次研讯“已经差唔多接近真相”,若镜头角度高少许,或者转动时间慢几秒,真相可能呈现出来。他希望梓乐父母慢慢恢复心情,并指“最紧要互相支持”,著父母若感不开心及悲伤,“记得同对方讲”、“唔好收埋自己”。

裁判官又向陪审团致谢,指研讯横跨圣诞及新年,希望陪审团也觉得逾廿日以来的付出是值得的,并豁免5人未来8年不必再担任陪审团。他亦感谢案件主管、侦缉警员等,指研讯前期需作很多准备功夫,且研讯中途出现新证供证据,需再予跟进。

科大回应指虽未解清疑团 但已有更多证据

香港科技大学回应称,一直关注周同学的死因聆讯,亦有派员到死因庭旁听。虽然聆讯不幸地未能为周同学的死因厘清所有疑团,但亦因为今次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而发现了更多的证据,让公众对当日事件的发生经过有进一步的了解。

周同学的离世是一场悲剧。科大自事件发生以来,不时与周同学的家人联络,关顾他们的情况及需要,并提供适切的协助。大学会秉持人本精神,继续支持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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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00】裁判官开庭询问能否在短时间内达成裁决,陪审团回应:“我哋嘅讨论去到尾声。”庭外走廊近6时已熄掉部分灯光。法庭职员表示会联络机电署开灯。

陪审团表示现正就裁决商讨

【下午5:00】就陪审团的问题,裁判官开庭补充,周父作供时指他行经停车场的主要范围是二楼连接富康花园的部分,他很少在其他范围走动,并不知道二楼低层的出事位置上方中空。陪审团表示,现正就裁决商讨。

陪审团询问停车场中空问题

【下午3:00】,陪审团提出两个问题:有无市民证人提及过他知道或者不知道三楼石壆后是中空;政府高级化验师郑郁棋博士指梓乐堕地位置与石壆的横向距离为1.3米,他是以梓乐哪一部位量度与石壆的距离。

裁判官回应,“白帽男子”崔家朗曾称自己在当区住了很久,所以知道三楼中空,其他证人则无表示知道与否。另外,郑博士看过市民证人蒙伟杰拍摄梓乐卧地的两张照片以作出推算,并曾往现场量度距离,但无说明以身体哪一部位计算;陪审员亦可以留意相关照片。

裁判官得悉陪审团欲翻看5段合共约30分钟的录影,并询问现时的讨论进度、预计今天能否达成裁决?陪审团称,未知今日能否作出裁决,但透露现时在专家证人及结论当中徘徊。

裁判官提醒,若未能达成一致的结论,法庭也接受大比数的裁决。他又称“我唔系想畀压力你哋(陪审团)”,但指法例列明死因庭不会于周日开庭,如今日未有裁决,便会押后至下周一继续。若陪审团觉得今日再商议数小时后可得出结论,法庭也可等候。

聆讯今进入第29日

死者周梓乐(终年22岁)2019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A场二楼低层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除了家属外,警务处处长以及消防处处长在研讯中途亦被列为有利害关系人士。

过往数周,陪审团共听了48名证人作供,并检视142件证物。他们昨日早上10时许退庭商议,但直到下午约5时半仍未达成裁决,被安排在高等法院休息室过夜,今再返回西九龙法院,继续第29日研讯。

有专家证人指,镜头拍到周行上三楼,8秒后二楼出现堕楼闪光,另一片段也见到有黑影在相若时间跌下,推测周可能不知道三楼石壆后方中空,自行跨越石壆后堕楼。

尚德停车场情况及当日闭路电视拍到的情形。(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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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律师强调无镜头拍到该8秒的事

早前结案陈词阶段,代表家属的大律师强调无镜头拍摄到该8秒发生何事,也无直接证据指梓乐曾跨越石壆、意外堕下。大状称专家证人受制于收到的资料,包括警方提供的录影及案件背景,来作出推论;呼吁陪审团小心考虑应否信纳相关意见,如觉得证据源头有问题,可选择不相信。

警方强调无干扰亦无阻救援

代表警方的大律师则强调警方没有干扰或阻碍救援,也无失职,形容批评警方的声音“苍白无力”。就救护员因交通受阻而未能直接驶达停车场,他指示威者没有让路,并指附近屋苑物业管理人员竟容许私家车停泊消防闸前,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延误救援的“罪魁祸首”。

证人供述事件的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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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称可循3个选项考虑

裁判官向陪审团提供了非法被杀、死于意外、死因存疑共3个裁决选项。他指,陪审员考虑非法被杀时要采用“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衡量,即陪审团须确认梓乐被非法杀死是唯一的合理推论,才可作此裁决。

周身上不见遇袭痕迹

他引述证供,指周身上不见遇袭痕迹,唯一可能的情况,应是周的头部受固定后,遭人以硬物的平面部份击打右边头部,再被扔出三楼,而头部著地受伤的位置刚巧与袭击位置重叠。他又提到三楼无血迹、部份闭路电视镜头会转动,著陪审团思考施袭者是否能够计划好避开闭路电视犯案,并即时清理罪证。

若信周自己跨出石壆应裁定死于意外

至于死于意外,裁判官解释,如果相信周是自己走上三楼,以及在自己跨出石壆时跌落平台,便应裁定死因是意外;陪审团无须思及周跨出石壆的方法、以何姿势掉下。此一选项只需以“相对可能性”的标准衡量,意指陪审团认为意外致死的可能比起其他原因大,便可作此裁决。

死因存疑是无办法之中的结论

裁判官续道,如果觉得证据不足以判断死亡情况,应裁定死因存疑。若然陪审团相信梓乐是由三楼跌去二楼低层平台,但不清楚他因何事堕下,亦该裁定存疑。裁判官形容这并非理想的结果,只是“无办法之中嘅结论”。

调查不足非建议范围

除了裁定死因外,陪审团也可提出建议。裁判官就此补充,调查案件是案发后的事情,即使调查不足,此议题也非陪审团的建议范围。另外,无证据显示有人在事发期间,在事发位置因催泪弹而严重不适,陪审团对警方使用武力方面也不必作出建议。对于救护车驶至广盈阁消防闸时遭违例停泊的车辆堵住,裁判官就表示,该处不知是私人还是公家道路,若陪审团要对相关的管理机构提建议,法庭亦难知要把建议转交何方。

案件编号:CCDI-932/2019(DK)